蓋世雙諧

第四十七章 時間的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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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時間的灰燼(第2/4頁)

他居然想用這種酒來陰我,嗬……黑吃黑是吧?那就不能怪兄弟不仁義了。

…………

每年總有那麼幾個月,人們好像都不願去死。

好吧,當我說“幾個月”的時候,其實就是“十二個月”的意思。

總之,去年立春後,我一直冇有買賣。

聽說最近這一帶有個人刀很快,我正好也閒來無事,所以我就去找他,想看看是他的刀快還是我的掌快。

“我就不該來這兒。”

“你現在知道已經太晚了。”

“留隻手行嗎?”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來以為我已經贏了。

誰知,他說完這句之後,立刻大吼了一聲“跟這種敗類不用講什麼江湖道義大家一起上啊”,接著他那埋伏在周圍的幾十個兄弟就衝出來用石灰粉和亂棍突襲了我。

江湖險惡,我還是太年輕了,幸好這夥人隻是一般的潑皮無賴,若他們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經栽在這兒了。

當然,他們是不會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隻是無賴放的狠話而已,但我還是被打得半個多月都下不了地。

從那之後我就明白了,這個江湖,光有武功是冇有用的,所謂“道義”,也不過是活下來的人才能談論或編造的東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劍客來到了我這裡,他的名字叫林東。

林東的劍很快,可是人很邋遢,連鞋都不愛穿。

我知道他可以幫我賺很多錢,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歡這個人,因為算命的曾跟我說,我“命中犯東,是以而終”。

林東比我大整整十歲,但很多時候他都幼稚得像個愣小子,錢到了他的手裡,很快就會花完。

當然,他並不是笨,隻是太有原則。

我介紹的買賣,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訴他,我這裡是給人找殺手,不是找俠客,他便笑笑,繼續在我這裡吃白食。

我想趕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過神來,我發現這臭不要臉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於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聞知留下的那壇酒,跟他講起了“醉生夢死”的故事。

可他卻說,他不想喝。

因為有很多事,他並不想忘記。

…………

初十日,立秋,晴。

有個女人來找林東。

“那個女人在外麵等了你好幾天了。”

“趕她也不走有什麼辦法?難道要我帶著老婆闖蕩江湖啊?”

“嗬……誰說不行啊,事在人為嘛,我曾經也……”

“你曾經穿過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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