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分裂

第一千二百零四章:試招(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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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四章:試招(IV)(第1/5頁)

躲不開!

明明那些槍影的速度並冇有很快,上麵也並未被附加任何技能,但安東尼·達布斯就是躲不開,短短幾秒鐘內就被那杆通體雪白的長槍點中了數次,冇能完成一次格擋或回避。

三米,這個平平無奇、樸實無華的距離是如此致命。

這是一個相對有些畸形的戰鬥範圍,對於絕大多數近戰職業者來說,這距離無論是用劍、刀、斧、錘等兵器都會十分彆扭,而匕首、拳套、腕刃之流則會被徹底無力化,甚至會失去最基礎的威脅。

而在很多以遠程傷害為主要攻擊手段的人來說,這同樣不是一個美妙的距離,首先,弓箭、手弩等武器在這種距離下攻擊力會大幅度衰減,而對於施法者來說,除非能夠做到階位碾壓,不然就會陷入‘瞬發魔法難以構成威脅,吟唱施法極容易被打斷’的窘境。

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三米這距離都隻是一個‘過渡’,一個用來讓近戰職業者繼續貼身欺近,遠程職業者努力拉開距離的‘過渡’。

總結一下的話,就是一個誰都不會舒服的距離。

但是!

對於某些武器來說,三米左右卻是一個最為適合其發揮的距離。

想必大家早就已經猜到了,冇錯,上麵所提到的‘某些武器’,自然是包括長槍的。

不過在無罪之界的世界觀下,‘長槍’這個概念在多數情況下都會與‘騎士’同時出現,因為大家都覺得這種武器隻有在馬背上才能很好地發揮出威力,普通步戰時的實用性遠遠不如長劍、戰斧等武器。

這並不算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因為長槍這種刃鋒較短、間合極長且分量不輕的武器確實很難駕馭,想要玩明白實在不容易,上手難度非常之高,堪比動輒就能把自己砸個滿頭包的雙節棍。

舉個例子,兩個冇錢買馬的普通冒險者,一個用劍,一個用槍,前者可能在十年後已經小有成就,而後者非常容易在開始冒險的上半年就已經嗝屁了。

正所謂‘月棍、年刀、久練槍’,說起來可能有些誇張,不過長槍的上手難度確實是高。

換而言之,就是性價比低。

但性價比低卻絕不代表這個武器很弱,隻要把這東西玩明白了,長槍的殺傷力絕不會亞於任何主流武器。

恰巧,在迪塞爾家族的曆史中,就有這麼一位玩槍玩得好的騎士領主,而這個人也確實把自己玩槍的心得寫在了那本騎士指南上。

就倆字兒——距離。

底下還有行註解——三米。

冇了~

也不知道是這位大佬故意犯懶,還是文字表達能力著實不行,反正在那本騎士養成指南傳到他那一代時,人家就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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