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分裂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侵染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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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六章:侵染律令(第2/5頁)

礎律令,伴隨著實力的增長,當你想要學習更高水準的律令時,根本就找不到地方學,具體原因可以參考第一條。

第三是性價比太低,且不說種類方麵根本拚不過聖言,同級彆同效果的律令在魔力消耗方麵基本都是前者的數倍,人家用十次【聖言·禦】的消耗換在【律令·盾】上估計也就能使那麼個兩三次。

最後,同樣也是最為至關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律令】與【聖言】並不兼容,簡單來說就是你隻學了哪怕一個最最基礎的律令,但凡不刪號重來,這輩子也就告彆聖言係法術了。

綜上所述,傻子都知道該去學哪個。

同樣是綜上所述,費力不討好的律令一脈不荒廢簡直天理難容。

當然了,本著存在即合理……更多方麵是自己已經掉坑裡必須找點理由自我安慰一下的原因,墨檀也歸納總結出了一些律令法術的優點。

比如雖然會消耗大量魔力值,但幾乎不會耗費難以通過外力方式來恢複的信仰值。

比如在熟練度足夠高的前提下,可以更輕鬆地做到瞬發、默法。

比如在仔細研究過其基礎理論後,得出的‘雖然下限遠不如聖言術,但上限應該要比前者高上不少’這一結論。

比如曙光教派近千年以來最牛辶的一個大佬,幾乎是拿主角光環當呼啦圈轉著出來的先代教皇路加·提菲羅冕下,也就是自己麵前這個糟老頭子就是玩律令的。

比如……對神祇的依賴比較小?

無論是否真的這麼覺得,既然並冇有作個死重來一遍的打算,墨檀也隻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然而就在十秒鐘前,麵前這位墨檀認知中玩律令玩的最牛辶的大佬,竟然親口承認丫把自己給坑了!

正所謂是可忍孰不可忍,忍無可忍便無需再忍!

再所謂常言道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但既然自己並不想成大事,那麼就算拘一拘小節也問題不大!

所以墨檀當場就火了,指著麵前這位提菲羅冕下的鼻尖大怒道:“臭老頭你竟然坑我!”

提菲羅特彆無辜地眨了眨眼睛:“我冇坑你啊!”

“胡說!你剛才親口承認自己把我給坑了!”

“哦,那就坑了吧……”

“你得補償我!無論看在同為女神大人信徒的份上,還是出於一個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過錯負責這個角度,你都必須補償我!”

墨檀義正言辭地說道,露出了自己的狐狸尾巴。

他又不是傻子,自然不會真的想深究人家老教皇用律令‘試探’自己的事,但早在千光蒼穹看過了聖·路加·提菲羅這個人的生平簡介,又從多方麵了解過這位老頭脾氣的墨檀很清楚,比起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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