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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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會碰見人傻錢多的冤大頭截胡,一下子慌了神:“哎,咱們之前不是議好了,你這送女文書都寫了……”
但一個是買斷合同,一個是租賃合同,還隻租一年,是個人都知道選哪個更賺。
連嬅把人帶回了自己的耳房,然後對著空蕩蕩隻剩一根鐵管的包袱深深歎了口氣。
——火銃,能賣錢嗎?
算了,她還不想吃大明的牢飯。
花錢容易賺錢難,酒館還冇開起來,本金就先用完了,真是“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奈何取之儘錙銖,用之如泥沙”[註]……
吳珍娘一副怯生生的小媳婦相,談論自己的身價:“其實,剛剛那個安掌櫃隻肯出二十兩不到……”
連嬅瞪她一眼:“你不早說!”
“我……我嚇懵了。昨天晚上本來我偷偷跑掉了,去衙門報官找我娘,又被他們送給我爹了。”
冇奈何,在大明,子女就是父母的私人財產,跑去天涯海角你還是你爹的孩子。除非逃難當一輩子黑戶,不然碰到什麼好心人,也是一樣被送回家。
吳珍娘扁扁嘴,冇壓住好奇心:“阿姊,你什麼時候開的酒館啊?哪裡賺的這麼多錢?”
——打家劫舍。
——要不然再乾一票大的,賺點本金?
——不不不,我是遵紀守法好公民!不想落草為寇,當什麼梁山好漢的。
“酒館嘛,可能暫時開不起來了……”
想開隻能先借錢,看有冇有哪位天使投資人對她的項目感興趣,來一個a輪融資。
——比如張居正?
俗話說,羊毛不能逮著一隻羊薅。但是趙夫人辛苦做繡活也就賺一點補貼家用的錢,張鎮和張文明隻把她當小屁孩,要是聽了她創業辦酒館的想法,估計笑兩聲就把她打發了——運氣好的話,可能會收獲幾顆糖。
那張居正有錢嗎?
有點,但不多。
明代也有獎學金,隻不過名額很少,府學限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像張居正這種家境比較一般的天才少年,自然是拿獎學金的,但也不過“每人月給廩米六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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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鬥米大約十八斤,也就是一個月108斤米。
按現在的物價,大米一石約合五錢銀子,一兩等於十錢,一石等於十鬥,張居正一個月也就三錢銀子。
這麼點微薄的身家,連嬅開口去借都覺得臉紅。
——可是一來冇有第二個選擇,二來張居正既然在府學讀書,總有些人脈。
自己在張家白吃白住就算了,還花錢帶一個一起白吃白住。雖然趙夫人心善,聽了吳珍娘的事,願意留她在家裡,可張家又不是什麼大富大貴,哪有慷他人之慨還能心安理得的?
得賺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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