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六章:知法懂法,犯法
第四九六章:知法懂法,犯法(第1/3頁)
卷宗上麵備註著,農機廠的廠長,丟失了一百多塊錢,十五斤糧票,以及兒媳婦的紅色褲衩子。
糧站的副站長,丟失了七十五塊錢,一臺電視機,老婆的兩套貼身衣物,三條褲衩子。
其他八位乾部,基本上都差不多。
徐三金翻看完卷宗後,在紙上寫下了失竊的日期。
4月6號,是農機廠的廠長先報案的,當天還有百貨商店的經理,也報了案。
4月9號,兩起案子。
4月12號,一起案子。
4月19號,兩起案子。
4月22號,一起案子。
4月26號,一起案子。
4月28號,三起案子。
5月6號,是兩起案子。
案子到這個月6號,戛然而止。
徐三金看著作案日期,找不到任何共同點,間隔的時間也有長有短,尤其是12號到19號,間隔了一個星期。
而28號,這一天就發生了三起案子。徐三金懷疑,這不是一個人在作案。
如果是一個人的話,癮也太大了,一晚上偷三回……不累嗎?
要麼是團夥作案,要麼是有人模仿作案。
徐三金點了根煙,抽了兩口後,猛然想起張娟在旁邊,抬頭問道:“不介意抽煙吧?”
張娟疑惑不已:“我為什麼要介意?”
“那就好,要不要來一根?”
張娟搖頭:“我不會。”
“28號這三起案子的地址都在哪,具體失竊時間有冇有?”
“卷宗上有的話就有,冇有的話就冇有。”張娟撩了撩耳邊發絲,猶豫了一下問:“徐局,你是不是懷疑這三起案子,不是一個人乾的?”
徐三金頗為意外地看向張娟:“你也從卷宗上看出來了?”
“我冇有啊。”張娟理直氣壯,“我一個內勤人員,看什麼卷宗。”
徐三金咂吧著嘴,以為遇到女神探了:“那你為什麼這麼問?”
張娟拉了把椅子,坐在徐三金身邊,保持著不到一米的距離:
“是這樣的……”
“我父母都是郵電局的乾部,他們的宿舍在城南,那天晚上,我去我父母家住,”
“大概淩晨兩點多的時候,我聽見我們隔壁有動靜,郵電局的王局長他老婆叫了一聲……”
“對了,隔壁住的就是郵電局的局長,我也冇當回事,第二天清晨,我看見王局長的老婆神色古怪,我就問她昨晚怎麼了,她說冇事,”
“但中午十二點,王局長就報案了,說是丟了東西,還有他老婆的衣服。”
說到這裡,張娟把一份卷宗拿出來,放到徐三金手上:
“當天的三件盜竊案,工商局副局長的家裡被盜,也是淩晨兩點左右,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不可能從城南,那麼快跑到城北去作案。”
徐三金翻開卷宗,郵電局局長王中彙,讓他想起了王中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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