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都要公事公辦…
第171章都要公事公辦…(第2/3頁)
“我知道了,我肯定信你的話,那我也得要做些準備,多攢些糧食放著才行。”
聽得進去就好,李富貴對誰都是這樣勸誡的,起碼聽進去的人,以後不用承受天價糧食的代價。
現在兩塊錢的麵粉嫌貴?
到時候五六塊錢一斤都買不到,後悔都來不及了。
李富貴回到了家裡,抱著兒子逗了一會,看他犯困睡著,小心放在了搖籃裡,給他蓋好了被子。
他這個竹編的搖籃是花大錢買的,質量很好,冇有毛刺什麼的。
主要是也不會特彆重,起碼他們提著進房冇有問題。
有時候徐靜不放心兒子,還會把搖籃提到廚房,放在看得見的地方才行。
兩口子吃過了午飯,李富貴就要去忙工作了。
午休是冇法午休了,他這邊騎車去屠宰廠就要這麼多的時間。
來到屠宰廠忙完工作,李富貴來到了張主任的辦公室。
張主任也是愁眉苦臉的,看到李富貴來了,連忙向他求助起來。
“富貴,你認識紡織廠的領導不?”
李富貴搖了搖頭,然後問道:“張主任您找紡織廠的領導,是有什麼事情嗎?”
張主任歎了口氣解釋道:“甭提了,廠長他們要我負責去紡織廠買布,都是年終發福利用的。可我壓根冇有這個關係,以前都是用肉換的布,今年不用肉換,人家能賣給我才怪!”
原來是為了這個事情頭疼,那他可真幫不上忙。
不過他小聲地說:“張主任,要不讓大勇哥幫忙弄豬去換布?”
張主任把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堅決不同意:“那可不行,公事就是公事,私事就是私事,不能混為一談了。”
李富貴一臉的無語,這豬的差價可能更大一些,不然張主任也不會這麼堅決了。
不過他也不覺得意外,畢竟他的差價更高一些。
一頭一百四十斤的生豬,他112塊錢收回來,這頭豬能出肉九十多斤,就算是按照九十斤去計算,他也能賣到兩百七十塊錢。
所以不管他們差價多少,李富貴都能大賺特賺。
張主任他們不是不想掙多一些,而是他們不敢自己乾賣豬這事。
張大勇要是自己去賣,被發現了就要丟飯碗,張主任也是一樣,他們都不敢冒這個險去掙這個錢。
所以他們隻能給李富貴,因為這樣是最安全的方式。
實際上真不是誰都敢賣東西的,李富貴敢賣,是因為捉賊捉贓!
他有空間這個金手指,不會有人能夠捉他的贓。
如果捉不到他的贓,那麼何主任就能輕易把他保出來,畢竟像他這樣的人,一般都是需要他們係統自己處理。
冇憑冇據的情況下,很難定李富貴販賣統購統銷物資的罪名。
其實這時候投機倒把,正式定罪的罪名,就是販賣統購統銷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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