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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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夏天是個好人。
小王是個到出版社實習的大學生,領著我去看了一下的辦公環境,很寬敞,還有免費的咖啡飲料,我很滿意。
夏天給我配了一臺電腦,這樣不用每天提著電腦上下班了,我想可以把筆記本電腦還給曾子墨了。
既然拿了稿費,晚上自然要請文夏曦吃晚飯。
文夏曦說拿了七千塊的稿費,一定要吃頓好的,我們決定去必勝客。
我從來冇過必勝客。我一直囊中羞澀,父母每個月給的生活費,除了吃飯,剩下的錢基本都是買書。張妍知道我冇什麼錢,所以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在外麵吃飯基本都是張妍付錢,偶爾我付錢,也都隻是在校門口小餐館。
想想當初接下這活的時候,我是為了掙錢買兩張周傑倫的演唱會票,幫張妍過生日;而我也答應過文夏曦和曾子墨,拿到稿費就請她們吃飯。如今,同張妍共渡今年的生日已經成為奢望,估計也不會請曾子墨吃飯,隻有對文夏曦的許諾還冇有落空,也許是因為我和她隻是普通朋友。
必勝客的服務小姐長的比較漂亮,臉上還印了一個“pizzahut”的標誌。小姐熱情給我們推薦“無比大鳥”的批薩。文夏曦說要個九寸的就好,要厚的不要薄的。我不知她所雲,一看菜單八十八元,著實嚇了一條,頂我一個星期的生活費了。
接著又點了一些飲料,雞翅,意大利粉,差不多一百五十多塊錢,要在平時我肯定嚇的臉都綠了,不過今天拿了這麼多稿費自然有恃無恐。
第一次吃西餐,我用刀叉的手法自然相當拙劣,切的碟子“咣吱,咣吱”亂響,餐廳經理終於按奈不住了,怕我把碟子切成兩半,趕緊走過來說:“先生,要不要給你換一雙筷子?”
我很是尷尬,說:“好吧,不過最好不要那種一次性的”
文夏曦再也不顧在公共場合的淑女形象,坐在我對麵笑的人仰馬翻。
文夏曦和經理交涉了幾句,然後過來教我怎麼用刀叉。
“用刀叉吃東西時,應以叉子將左邊固定,……”文夏曦一邊說,一邊給我做示範。我不禁又想起張妍。
有一次她做一篇英文的閱讀理解,講吃西餐的時候如何用刀叉。她突然來了興致,用鉛筆和直尺給我做示範,我在一旁聽的很不耐煩,就努力搗蛋。最後張妍怒了,命令我把“豬手”放在她麵前當食物,然後她一邊用直尺在我手背上比劃,一邊說“豬手”紅燒比燉黃豆好吃,聽的我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我也發現家庭背景的不同,也會在我和張妍身上打上深深的烙印。張妍經常在吃飯的時候會給我說:美式的吃法是先將食物全部切成小塊,再換右手拿叉子慢慢吃;吃體積較大的蔬菜時,應該用刀叉來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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