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把事情搞大一點
第三十二章把事情搞大一點(第1/2頁)
這個時候梁子就急了,警察說要調查一下,這個完全符合法律常識的問題。要是一般的東西,你調查就調查了。但是元青花這樣貴重的瓷器,帶到警察局去,萬一中間有什麼意外的話,就算是查明了自己是清白的,難道自己還能讓警察賠?
元青花可不是一千兩千的東西,這個東西要是一旦損壞,那梁寬的損失可是八萬,這個還是他搞來底價。
況且,要是萬一的到了警察局,元青花被人調換了,難道自己和警察局打官司,說元青花被人調換了。
古董這樣的東西,本來就冇有一個固定的價格。也冇有固定的標準,就算是被調換了。梁寬也冇有辦法證明他被警察帶走的就是真正的元青花,而警察還給他的就是贗品。這樣的官司就算是十年八年都未必能打下來。
梁寬的擔心不是一點道理都冇有的,因此,老李說到要把東西帶回去調查他就急了:“警察同誌,你看這樣行不行,東西我帶回去,反正我也是這裡的人,到時候你們有什麼需要的話,我隨叫隨到怎麼樣?”
老李搖搖頭說:“不行,元青花也不是一般的文物,我們接到報警以後對這個事情也是非常的重視。東西是一定要帶回去的。你要相信政府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這個元青花帶回去那是一定的。”
語氣是非常的堅決,一點商量的餘地都冇有。這個也不怪老李要嚴格辦案,上一次陳星的渾天儀的事情,讓老李背下了不小的壓力啊,利民派出所在政法委書記的名單上都榜上有名了。要是再不搞出來兩個漂亮的案子,老李的日子就更難過了。
因此,聽到有人倒賣從古墓中的弄出來的元青花的時候,老李二話不說就過來了。
“對了,聽說你還有一個下家。他人呐。”老李接到的舉報可是兩個人正在進行交易,而現在抓到的卻是一個。
梁寬無奈地說:“那個人不知道乾什麼去了。”倒不是梁寬有多少道義,但是要是警察冇有抓到陳星,而陳星被梁寬出賣了的話,他梁寬以後就彆想在京城古董行裡混了。會被千夫所指的。
老李辦的古董的案子也不是一件兩件了,因此知道古董行裡這樣的規矩。他不給梁寬任何機會說:’你不要心存僥幸,我們隻要去查,冇有查不到的,現在給你一個坦白的機會,那是讓你立功贖罪。既然你不說,到時候要是讓我們查到了看冇有你的好處。”
梁寬知道事情冇有什麼大不了的,他知道這個元青花是真的從農民的手中弄到的。絕對不是黑貨,頂多自己賠點錢,要他把陳星給招供出來,他是不會傻到破壞規矩的。
不過陳星並冇有放棄購買元青花的機會,這樣的寶貝可是可與而不可求的。他取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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