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終戰審判
第七百零一章:終戰審判(第3/4頁)
的h.柏奈爾、荷蘭的b.v.a.羅林、新西蘭的e.h.諾斯克羅夫特、印度的r.m.巴爾、菲律賓的d.哈那尼拉。其中威勃爵士被任命為庭長。
依據的規定。盟軍最高統帥指派之檢察長對屬於本法庭管轄權內之戰爭罪犯的控告負調查及起訴之責,必要時並予最高統帥以法律上的協助;“任何與日本處於戰爭狀態之聯合國家皆有權指派陪席檢察官一人,以協助檢察長”。
據此,美國的j.b.基南被指派為檢察長,同時兼任美國的陪席檢察官,其他各國指派的陪席檢察官分彆是:中國的向哲濬、英國的a.s.科明斯.卡爾、蘇聯的s.a.高隆斯基、澳大利亞的a.j.曼斯菲爾德、加拿大的h.g.諾蘭、荷蘭的w.g.f.b.穆爾德爾、新西蘭的r.h.奎廉、印度的g.梅農和菲律賓的p.羅伯茨。
在遠東軍事法庭成立的同時,盟軍又在中國的南京、上海、廣州,菲律賓的馬尼拉,蘇聯的伯力等地分彆設立了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於1945年1月2日接受了盟軍最高統帥部國際檢察處對裕仁、岡村寧次、東條英機、廣田弘毅等75名被告的起訴,後盟國認為案情過分龐大複雜,決定將這78人分兩批或三批審理。
東京審判的是第一批是包括裕仁天皇在內的34名甲級戰犯。分彆是日本天皇裕仁、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阪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鬆井石根、武藤章、岡村寧次、近衛文磨、阿南惟幾、杉山元、大川周明、鬆岡洋佑、石井四郎、永野修身、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島田繁太郎、鈴木貞一、賀屋興宣、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東鄉茂德、重光葵。
曆史上日本共有8名甲級戰犯逃過了審判,首要的就是日本天皇裕仁,當時是由於美國包庇而未被列入戰犯名單,同樣被美軍庇護的還有殺人魔王石井四郎,此人原是日本731部隊的首腦人物。
其次是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當時是因為岡村受到老蔣的庇護,被宣布無罪釋放的。
除此之外,日本前首相近衛文磨以及阿南惟幾、杉山元則是畏罪自殺,因而逃過了審判;還有南滿鐵道株式會社‘東亞研究所‘所長大川周明。此人是和其他戰爭時期暢銷書的作者、日本法西斯主義的積極宣傳家、日本軍部思想的指導者。戰後,大川周明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列為28名甲級戰犯之一,但由於此人裝瘋賣傻。因此逃過了審判。
還有日本前外相鬆岡洋佑和海軍作戰部部長永野修身。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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