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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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說:“學長,明天我辦婚禮,這是給您的請帖。您可一定要來啊。”
周衛國笑道:“你的婚禮我當然要去。不過我可要怪你了,這麼大的喜事你怎麼現在才告訴我?”
劉誌輝說:“我看學長最近比較忙,所以不敢打擾。”
周衛國說:“你這是什麼話?你的喜事我怎麼能不知道?明天是十一月十九日,農曆十月二十六,不錯不錯,是個好日子。”
劉誌輝說:“這是湯司令親自挑的日子。”
周衛國笑道:“到那天你可不能再叫湯司令了,得叫表叔。”
劉誌輝嗬嗬笑了。
周衛國突然想起一事,說:“誌輝,你等等,我有東西給你。”
說完,轉身進了裡屋,不一會兒,就拿著一個小盒子出來了。
周衛國將盒子放在桌上,將盒蓋打開,隻見裡麵裝滿了金條。
周衛國說:“誌輝,這是二十根金條,你拿著。其實我早就給你準備好了,不過這些天事情比較多,竟然忘了。”
劉誌輝大驚,說:“學長,您這是什麼意思?”
周衛國笑道:“你四個月前把娶老婆的錢都借了給我,怎麼忘了?”
劉誌輝笑道:“學長,我隻記得借了十根金條給您,可冇有二十根。”
周衛國說:“誌輝,其實你借給我的十根金條我己經替你算成了我們工廠的股份,這些錢隻是你這四個月的分紅。”
劉誌輝正色道:“學長,這錢我不能收。我借錢給您,您還錢給我,那是我和您之問的私事,與他人無關,與我的軍人身份也無關。可您現在卻把我借給您的錢算成了您工廠的股份,還給我分紅,那我不就變成商人了嗎?且不說我這麼做有以權謀私的嫌疑。就憑我是軍人這一點,我就不能接受!國家養著我們這些軍人,是要我們保家衛國,不是要我們謀私利的。軍人之所以為軍人,就是因為令行禁止,命令下達後,視死如歸,可要是成了商人,凡事都要先行計算一番利益得失,真到了需要流血犧牲的時候,又如何能夠真正做到視死如歸?那我還是軍人嗎?”
周衛國肅然道:“誌輝,對不起,我錯了。做了幾個月商人,我身上終究還是染上了銅臭味,連軍人的臉麵都要丟光了。你說得對,軍人若是謀私利,那還是軍人嗎?”
劉誌輝尷尬地說道:“學長,我這麼說可不是瞧不起商人,更不是瞧不起您,隻是就事論事。”
周衛國點了點頭,說:“我明白,你的股份我立刻取捎,這二十根金條就算我還給你的,十根是本金,十根是利息。你馬上要操辦婚禮了,這些錢用得上。”
劉誌輝說:“既然是學長還我的錢,那誌輝就收下了。”
說著伸手從盒子裡取了十一根金條。
周衛國說:“誌輝,你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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