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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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這樣一個潛在的危險源,周衛國是絕不會允許它繼續存在下去的,所以周衛國才當機立斷,果斷下達了處決所有戰犯的命令!而現在機炮連官兵對他的這個決定多少都帶著些疑慮,這樣一來,無疑會大大影響到他們接下來的反暴亂作戰,所以周衛國決定立刻對他們進行解釋。
趁著暴亂分子退下去的機會,在炮兵陣地設置好後,周衛國以特戰隊接替了機炮連第一道防線的防禦,接著讓趙山藥把機炮連官兵都召集了起來——解釋工作,刻不容緩。麵對著機炮連的所有官兵,周衛國大聲說道:“同誌們,戰鬥這麼激烈還把大家召集起來,是因為情況緊急,有個問題必須現在就澄清。有的同誌可能己經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那就是關押在機炮連駐地的那一百二十多名戰犯己經全部被執行了槍決!”
機炮連官兵都冇有說話,無論是剛才還是現在才知道這個消息的人,對於團長下令處決這些早就被解除了武裝的戰犯,心裡多少都有些疙瘩。要不是周衛國一貫以來的威信,恐怕就有戰士提出質疑了。
他們心中的想法,周衛國自然明白,所昵迷續說道:“同誌們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因為我們八路軍的‘三大紀律八項註意’裡就有‘不虐待俘虜’這一條,甚至一直以來,我們對於俘虜都是優待的。可是,我們八路軍優待俘虜,並不表示我們也要優待戰犯!因為戰犯和戰俘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什麼叫戰俘?在戰爭或武裝衝突中被交戰對方所俘獲的合法交戰人員才能叫戰俘。那什麼叫戰犯呢?就是戰爭犯罪的組織者、教唆者、領導者和共犯者!”
周衛國清了清嗓子,繼續說道:“根據上個月十九日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公布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戰爭犯罪包括危害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所謂危害和平罪,就是指計劃、準備、發動或從事一種侵略戰爭或一種違反國際條約、協定或保證的戰爭,或參加為完成上述任何一種戰爭的共同計劃或陰謀。對我們來說,這就是指發動侵華戰爭的那些日本高級戰犯,像日本首相東條英機之流。而戰爭罪,是指違反戰爭法規或慣例,包括謀殺及為奴役或其他目的而虐恃或放逐占領地平民,謀殺或虐恃戰俘或海上人員,殺害人質,掠奪公私財產,毀滅城鎮或鄉村或非基於軍事上必要的破壞,但不限於這些罪行。違反人道罪,就是在戰前或戰時,對平民施行謀殺、殲滅、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為;或基於政治的、種族的或宗教的理由,為執行戰爭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為,不問此種行為是否違反行為地所在國的國內法。嚴格意義上來說,大多數日本鬼子都犯了這兩項罪行!而被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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