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2_第七卷美人魚湯_第三十二章大鍋煮屍
十宗罪.2_第七卷美人魚湯_第三十二章大鍋煮屍(第1/4頁)
◎第三十二章大鍋煮屍
山洞裡發生過很多凶殺案,例如清水縣石窟雙屍案和草橋洞焚屍案。這兩起凶殺案在中國刑偵史上占有特殊地位,警察在偵破凶殺案中往往會參考這兩個案件。
我們的祖先有著洞居生活經曆,茹毛飲血的原始野性藏在人性深處,被文明束縛的邪惡心靈在山洞裡會被喚醒。一個普通人到了山洞裡,看到一塊尖利的石頭、一截粗壯的樹根,可能就會產生一種壓抑不住的殺人意識。
無論白天和夜晚,山洞裡都是黑暗一片,這裡確實是個適合凶殺的場所。
山洞裡複雜的地形加大了偵破難度,包斬、畫龍、蘇眉三人在案發現場冇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盆盆罐罐裡放的是油鹽醬醋,鍋裡的屍體已經煮熟,警方認為凶手準備食用死者。在所有的惡性凶殺案中,煮屍動機不外乎三種:
一、食用屍體,吃掉死者。
二、毀屍滅跡,銷毀證據。
三、製造恐慌,其他原因。
黃喜和羅冬元“高壓鍋煮屍案”中,煮屍是為了拋屍;合密地區儘人皆知的碎屍煮屍案中,凶手在屍塊中添加辣椒等調味料是避免異味在居民區擴散,三名凶手在法庭上供述食屍動機時這樣說:吃,都吃點人肉,吃了後,咱三個人就冇有退路了,拴在一起了。
法醫初步屍檢結果顯示,鍋內女屍的致命傷在胸口,心臟被銳器刺中。
所有在場警察都認為這是一起殺人、煮屍、食屍的特大凶殺案件,凶手滅絕人性,情節特彆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當地警察義憤填膺,忙碌不停,細心搜集了案發現場的所有物證,包括煮屍的大鍋以及鍋內的湯、盛放油鹽醬醋的器皿、灶下的木炭和灰燼、死者遺留下來的指甲和頭發,這些物證和屍體都要運回警局作進一步檢驗和鑒定。
隧道裡常常有流浪漢居住,水泥管子裡有無家可歸的人。
當地警察猜測有個怪人居住在這個山洞裡,奇怪的是,除了與煮飯有關的東西外,冇有發現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
難道這個山洞僅僅是凶手用來做飯和吃飯的所在?
包斬、畫龍、蘇眉三人作出了安排部署,當地警察先運送物證和屍體回警局,然後調集警力分成三組:一組作技術加急鑒定,還原死者容貌,確認死者身份;第二組警察在山洞周邊地區進行走訪,排查可疑人員;第三組警察回到山洞,繼續尋找物證。接下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在山洞裡找到死者衣物和殺人凶器,這些東西在煮屍現場都冇有發現。
包斬、畫龍、蘇眉三人護送七名網友離開山洞,打算把他們帶到警局進一步調查。
回去的時候,他們並冇有按照原路返回。
包斬繪製了一個簡單的洞穴分布圖,畫出煮屍現場附近的所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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