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節指婚(2)
第51節指婚(2)(第3/5頁)
從諫如流,臣不勝欽服之至。”趙光看看差不多了,這才小心翼翼的說道,“皇上,臣還有一件事,不知道該不該說。”
“這是什麼話?有事你就說。”
“暫停各省勾決人犯一事,臣以為,皇上有矯枉過正之心。”
皇帝楞了好半天的時間,勉強端正坐姿,冷顏問道,“你這樣講話,可有說乎?”
“有的。”趙光先一步跪倒下去,口中奏答,“遍翻史籍,自祖龍一下,曆年暫緩勾決,或者為祈福、或者為降恩、或者為禳災,從未有承平年景,並無水旱荒年,又無喜慶之事而暫緩前例的。皇上上一年暫緩勾決,固然是人君仁厚之心。但臣以為,此事易為天下百姓所詬病”
“朕若是殺人,天下人會以為朕殘暴;不殺人,也為人所詬病?左右都是天下人的道理,朕就一點道理也冇有了?”
“臣不敢這樣說。但各省判處人犯死刑,皆是依照大清律例而行。臣奉旨管部,疏爬各省呈訟到京的案犯卷宗,皆是情真罪實,從無半分虛假,而皇上聖諭所指,臣……”
“你怎麼樣?”
“臣以為,實為畫蛇添足之舉。”
“朕明白了。原來不是百姓詬病,而是你認為差事太多,過於辛苦,嗯?”
趙光大驚。他冇有想到皇帝的腦筋這樣靈透,從自己曖昧的奏對中就能夠聽出弦外之音,趕忙用力碰頭,“臣不敢”
皇帝並冇有很生氣,反而溫言說道,“你先起來。”等他站起,才對他說道,“朕當初對朱光第等人說,今後辦理差事,要秉持一個寧可錯放一千,也不可冤枉一個的辦事原則。當時不但是朱光第,就是翁同龢和崇實兩個,也無不驚駭,以為朕一時口誤,說錯了話。實際上卻不是的。刑名案子,最關民情——和錢糧賦稅不同的是,後者不過受一點錢米上的損失,終究是無關大局的。而且,這其中有一點關乎心xìng之學的地方。簡單的說,遭遇悲慘之事,若是能夠有人通同此厄,在感覺上就會覺得輕鬆很多——錢糧之事,便是如此。即使一縣一地的百姓,為胥吏所苦,但因為這種奇特的心裡作用,就不會出現很覺得過不去的感覺。你想想,是不是這樣的道理?”
趙光琢磨片刻,緩緩點頭,“皇上說的是,臣……心亦有戚戚。”
“而刑名案子,卻又不同,每一樁、一件,關乎的都是人家一己的哀榮得失。朕上一次為朱光第幾個所講的,孩童在路邊撿拾小魚的故事,你也聽過了吧?便是此理了。”他說,“朕之所以不厭其煩的命人把各省卷宗悉數調進京中,就是此意——你想想,隻是為書吏一字出入,可能就有一個無辜百姓要遭受身首異處之難?這就是你jing熟律例,久掌秋曹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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