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節西苑親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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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節西苑親鞫(3)
朱光第升任曹州府知府,這裡民風強悍,殊難管教。但到了朱光第上任之後,情況為之丕然一變。
朱光第是理學出身,專學朱子,但絕對不是空談心『性』的腐儒,當年在河南任上的時候,就大見其功,到了曹州府任上,更是從來不擺父母官的權威,老百姓打官司,他不派如狼似虎的皂隸去抓人,如果是宗族相爭,找他們的族長;鄉裡相爭,則找當地的長者,或者叫原被兩告自己相約而至,細訴曲直。
他的聽訟,全遵感化的宗旨,常常有父子反目,兄弟相仇,打上了官司;經他苦口婆心,反複開導,被勸得相擁而泣,和好如初的。
做官的兩件大事:刑名、錢糧。追錢糧稱為“比”;比期一到,不完就要打屁股。他定了一種“掛比法”;掛是掛名,到比期把欠糧的名字公告出來,等百姓自己來完。
同時找了欠糧的人來,這樣勸告:“錢糧是朝廷的國課,不是進我縣官的腰包。你們如果重視公事,完請錢糧,身心俱泰;我亦就可以安逸了。我的安逸不是在家裡享清福;是可以勻出工夫來替一縣做事。你們想想看,我跟你們冇有仇,何苦一到比期就要打你們。再說,一動刑,你們要私下給皂隸‘杖錢’;如果雇人代為受比,有行情的,要給兩百個製錢。這些錢都是白花了的;不但白花,還落個欠糧被打屁股的醜名聲,與其如此,何不把這些錢省下來湊正數。一次完不清,分兩次、三次都可以。”
這個分期完糧的辦法,並不是朱光第的獨創,但經他的手在曹州府推行而下,老百姓聽這位大老爺如此苦心調護,不能不識好歹,所以山東的錢糧,總是曹州府完得最快,欠得最少。
鹹豐三年年初的時候,出了一件事,有個姓餘的百姓,欠下兩年錢糧,自己答應分期完納,但一而再,再而三,說了話不算數;朱光第也曾派人去查過,這姓餘的因為連年不幸,尊親相繼亡故,殯葬花費,鬨了很大的虧空;最後又遭回祿,弄成家破人亡的局麵。同時也冇有什麼比較優裕的親戚,可予以援手。論境況確是很困難,隻是**要公平,不責罰此人,無以對依限完納的百姓;朱光第無可奈何,下令行杖。
“大老爺!”姓餘的再一次哀懇,“無論如何再寬我十天的期限,我一定湊足了錢來交代清楚。”
“到時候不交呢?”
“我不敢欺騙青天大老爺,隻求大老爺寬限,到時候一定交。我已經想到法子,卻要幾天工夫去辦。”
看他神情誠懇。朱光第準了他的請求;姓餘的也言而有信,到了限期,把兩年通欠,如數完清。換了彆的縣官,有此圓滿結果,當然高興;再能抽出片刻工夫,把姓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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