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節宦海生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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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節宦海生波(3)
曾國藩這一次惹出的禍事可謂是極大,而且案情非常明確,幾乎不用怎麼做更加具體的會商,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就以大不敬的罪名擬定了斬立決的處罰。大不敬是滅門之禍,甚至連他的家人,也定讞成冊,一體報上禦前。
照例京中有情節非常嚴重的案子,是要三法司會審的,如果處以死刑,則要三法司六堂十三位堂官同時同意——這有點類似今天西方的陪審團製度——有一個專用名詞叫做:全堂畫喏。
如果有需要‘專折具奏’,就如同曾國藩這樣的案子,雖然是由刑部審理,但是因為事涉‘大辟’,也還是要六堂一致,方始定讞。
擬定的罪名報至禦前,皇帝單獨召見了刑部兩尚書——漢尚書周祖培和滿尚書阿勒精阿,見禮已畢,讓他們兩個人站起來,皇帝看了看三法司滿漢十三名堂官全堂畫喏的奏本,隨手放在了一邊,話題卻和這件案子本身冇有什麼關係:“周祖培,阿勒精阿?”
兩個人趕忙躬身行禮:“臣在。”
“朕這幾天總是在想一件事,曾國藩雖然偶有疏忽,但是念及他入仕以來,辦事尚稱勤懇,為人也還算謹慎。若是就這般殺了,朕於心不忍呢!”
“皇上行法,如鑒之空,如衡之平。一本大公之處,曾國藩獲罪之臣,自當心服。”周祖培先是狠狠的捧了皇帝幾句,隨即說道:“其實,便是皇上不說,微臣也有兩請之議!”
皇帝當然知道周祖培口中的兩請是什麼意思。所謂的兩請,大約是這樣的:按照朝廷律法,某一犯官論罪應該處死,但是有某些特殊的原因,或者顧慮到皇帝心中想施恩,又不便開口,預為設想之法。
例如,某大臣是某嬪妃的親屬,則承辦的官員就要考慮是否可按‘八議’之中的‘議親’一條,以為稍從末減的借口?當然,兩請的前提是兩引(兩引就是指有前例可循的情況。關於這一點,後麵再做詳細介紹),也是要分得清楚明確的。
皇帝倒給他的話引起了興趣:“哦?既然是這樣的話,朕倒要聽聽你這兩請之議了。”
“臣以為,曾國藩以一介書生,驟然登進,常伴帝側,雖然是天下讀書人羨慕,卻也是福兮禍所伏。總是短了幾分曆練之資。”
周祖培這番奏答便是心照之語了!誠然,登進太快,於曾國藩確有不利啊!倒是真應該好好考慮考慮日後處理他的辦法了。不過,這不是今天皇帝召兩個人到禦前的本意,當下不再提它:“曾國藩之事,容朕再想想。”
“是!”
“還有一件事,是朕怎麼也不明白的。朕記得,給曾國藩的旨意是在七月二十三日的早上著你帶到通州的,是不是這樣?”
周祖培回憶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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