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快馬報捷(1)
第37節快馬報捷(1)(第3/3頁)
家七手八腳把他抬了進去,一麵撬牙關,把整瓶的“諸葛行軍散”,往他嘴裡倒,一麵把折包從他的汗水濕透了的背上卸下來。廣西的提塘官拆開包裹,定神一看,竟然是兵部所頒的勘合!然後順手一揭,看到油紙包外的傳票,不由得大吃一驚:傳票上蓋著廣西巡撫的紫『色』大印,寫明是奉旨辦理剿匪事宜欽差大臣曾國藩,廣西巡撫鄭祖琛,廣西提督閔正鳳會銜,由南寧拜發。拜折的日期是五月二十五,卻又用核桃大的字特彆批明:“八百裡加緊飛奏,嚴限六月十三日到京。”
那提塘官趕緊取出一個銀表來看了看,長短針都指在洋字的十一上,隻差幾分鐘,一交午夜子時,便算違限,軍法從事,不是當耍的事!怪不得他這樣不顧『性』命地狂奔趕遞。現在責任落到自己頭上了!一註意到“八百裡加緊”那五個字,提塘官猛然一愣,失聲喊道:“八百裡加急?從來冇有聽過有八百裡加急的啊?最快也不過是六百裡的嘛!”
這一喊,驚動了彆省的幾個提塘官,圍攏來一看,個個也覺得奇怪。驛遞是有一定規矩的,最緊急的用“六百裡加緊”,限於奏報督撫、將軍、學政等人在任病故,以及失守或者光複城池,不得濫用。現在廣西軍政的負責人聯銜會奏,可知不是出了什麼病故之類的意外。而且,破例用八百裡加急克期到京,如果不是出了什麼來不得的大事,不會如此嚴限。
“快遞進去吧!”有人說道:“南寧到此,三五千裡,三伏天氣,二十幾天趕到,簡直是玩兒命!可不能在你那裡耽誤了。”
“是,是!我馬上進宮去遞。”提塘官拱拱手說:“這位何總爺,拜托各位照看。也真真是虧了他!”說完,他匆匆穿戴整齊,出門上馬,往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