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烏斯藏
第八十六章烏斯藏(第3/3頁)
作漢語就是大鵬鳥。
所以朗氏就能托稱神靈,統治烏斯藏了。
當然了,這些鬼神之言,自然不足取信,但是朗氏家族卻很悠久,據說他家在唐與吐蕃戰爭之中,就嶄露頭角,但是實際這一部分也不能算是信史的。
但是在南宋時期,郎家就已經是烏斯藏的地方豪強,這是毋庸置疑的。在元代,郎家抓住了曆史機遇,在元代進入烏斯藏的時候,依附元朝,成為元朝所封的烏斯藏地區十三萬戶之一。
在此之前朗氏是冇有領地的。
再往後,朗氏在曆史也有興衰,一度大權中落,但是在絳曲堅讚的統治之下,痛定思痛,改革新政,形成了朗氏家族的特彆的製度,讓朗氏家族在藏區的統治更加穩固。
絳曲堅讚也為朗氏定下法度。
乃是政教合一製度,佛教在西藏影響根深蒂固,而朗氏家族的興起,也是借助佛教的力量,具體來說是,噶舉派藏傳佛教,而郎氏家族也是世代擔任薩丹替寺的座主。
絳曲堅讚規定,第一條,座主與第悉,必須由朗氏家族出身的人擔任。
其中法王做整個烏斯藏最高領袖,主管佛法,平日不處理政務,唯有在第悉處理不了,或者與其他家族發生矛盾之後,才出麵調解。
而第悉,也是絳曲堅讚才開始有的,在藏語之中就是執掌烏斯藏的人。也就是主管所有凡俗事務的人。
也就是大明所封的闡化王。
第二條,第悉必須是出家人,不得於婦人廝混。
第三條,朗氏每一代人留一個子嗣在家繁衍子孫,而第悉與座主則從這些子嗣之中挑選出來。
這種法王與第悉雙頭政治,穩定了朗氏的權威。在這樣的製度之下,他的繼承人也是侄子統一了烏斯藏,並獲得朱元璋的冊封,穩定了朗氏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