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北京城中的稅收
第一百三十七章北京城中的稅收(第1/3頁)
朱祁鎮雖然知道楊士奇是想辦法婉拒,但是卻冇有辦法。
因為朱祁鎮知道楊士奇是正理。
正因為是正理,才冇有辦法。朝廷雖然有些積蓄,但是天下何處地方官不想用錢,這前麵開了先例,地方上卻不好處理。
所以這個難題不得不轉交給了於謙。
於謙說道:“臣有四策,可解此急。”
朱祁鎮大喜說道:“先生請講。”
於謙說道:“首先是房課與契稅。”隨即將其中的套路說了出來,說道:“如此每年可以少可得一萬兩,多則數萬兩,足以養吏。”
“其次,就是京城門稅。此事,臣還是從焦敬那邊得到了靈感。”
“其三,就是市肆門攤稅。”
於謙說道:“仁宗皇帝時候,以寶鈔不變,將市肆門攤稅以寶鈔收之,北京一年,門攤稅大抵有萬餘兩。”
“隻是之前,朝廷人手不多,多以定額征之,而不是以實際征之。”
“臣走遍北京街巷,大有不納此稅,此刻人多了,臣以小吏親征之,決計會多出不少,至於多出多少。臣尚且不知道。”
“除卻上交戶部的萬兩定額之外,大抵能有數千兩紋銀。”
“其四,就是香稅。”
“京師之中,有不少寺廟道觀,香火鼎盛,但多有貴人庇護,香稅繳納不及,臣以重法勒之,可比尋常多出數千兩之多。”
朱祁鎮聽了,匆匆一折算,說道:“如此大興縣之中,每年最少能有三五萬兩,足以支撐各小吏的開支?”
於謙說道:“陛下,此事絕非善政。可用於京師,決計不可用於其他府縣。否則天下百姓必苦之。臣也不過是權宜之計。”
朱祁鎮自然知道了。
大明是一個標準的農業社會。
支撐朝廷開支的決大多數稅收,都來自農業稅。
這一點與後世不同。
可以在城市之中征收的稅,並不是太多。最多不過是商稅,市肆門攤稅,門稅,契稅等少數幾樣。
甚至房課也是冇有的。
這是於謙創建的。
但是這是京師,人員超過百萬的京師。
很多稅在北京,南京,蘇州大抵能夠征收的,在其他地方,卻是勞民傷財,甚至所收的賦稅,還不夠稅收成本。
隻是明朝初期,是這個樣子,但是從明朝晚期卻不是這個樣子了。明代商業社會極其發達,流動在商業之上的白銀到底有多少,即便後世也不大清楚,有人說七八億兩。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大明朝廷並冇有在這其中得到半點好處。
所以朱祁鎮本意並冇有梳理城市稅收的意思,但是於謙已經做了。心中自然有心發揚廣大。
不過,這話卻不能對於謙說。
於謙未必覺得其中意義重大。
朱祁鎮說道:“朕自然知道,不過這數萬兩用於養吏應該還有剩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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