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
第253章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第3/6頁)
行呢?這不僅是對自己的小命不負責,還是對其他人不負責,搞不好就會發生車毀人亡的大事故,當然就該重罰!”
“再說了,搶劫本就是重罪,那孫子還是在夜裡,持刀搶劫未成年的初中生,都用刀子了,這還能是小事嗎?況且受害者還是未成年,給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創傷啊!”
駱山河略略點頭。
什麼是真正的法治?
顯然不是簡單的‘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依照法律是冇錯,但如何追究責任,就必須要剛柔並濟。
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
在司法實踐中,充分考量犯罪者的動機、悔過表現及社會危害程度,選擇柔性處理而不是生搬教條。
所以對微不足道的小錯,是應該寬恕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而對危害性很大的犯罪,就應該嚴懲不貸。
比起出租車司機,講述的這個案子。
駱山河覺得飛機上看漢東日報,報道的林城一件案子,才是真應該作為參考案例通報全國。
一個小年輕下夜班後回家路上,被兩個陌生男子攔住,讓他借點錢花。
小年輕不給,就被兩男子圍毆,小年輕撿起地上一塊石頭奮起反擊。
打鬥中,對方一人被砸倒。
小年輕朝著腦袋,又狠狠砸了了一下。
就這一下,便導致對方顱內重創,以至於當場斃命。
案發後,當地警方以過失殺人罪將其逮捕,當地檢察院也以該罪名提起公訴。
但小年輕不認為自己有錯,不是過失殺人,家人也砸鍋賣鐵的湊錢,聘請律師打官司。
當地的警方檢方,認為小年輕屬於防衛過當,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也就是認為,對方被砸到之後,就已經失去了行動能力,小年輕就不應該用石頭再砸一下。
即便酌情考慮,小年輕當時是遭遇搶劫,而且還被兩人圍毆,也應該判兩年有期徒刑。
不過林城中級法院卻做出裁定,小年輕屬於正當防衛,理應無罪釋放。
這個判決得到了漢東政法書紀唐智晟支持,他還通報漢東各級司法機關。
要求對正在進行投毒、縱火、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做出該裁定的法官,接受采訪時聲稱,正當防衛是天賦人權,要堅決捍衛法治精神,堅決鼓勵公民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堅決防止誰能鬨誰有理、誰傷亡誰有理等和稀泥式做法。
具體到該案件,該法官認為執法者,理應換位思考,站在小年輕的立場,設身處地的想一想。
當麵對搶劫,慘遭圍毆,奮起反抗有錯嗎?
打鬥過程中對方倒地,又怎麼準確判定對方,已經失去行凶能力?
多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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