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協防條例
第三十六章協防條例(第1/4頁)
傭兵團是一種準軍事組織,全大陸所有傭兵加起來數量以百萬計,超過任何一個人類國家的正規軍,比起獸人帝國的軍隊也不遑多讓。大陸所有國家之所以允許這樣的軍事組織存在,是因為他們工會組織達成了一些特殊的協定。
首先,三大公會不能發布任何針對王族或者影響到國家安全的任務;其次,三大公會不得強迫傭兵加入傭兵母國以外的國家軍隊;第三,國家的安全受到敵人威脅的時候的時候,有權征調境內的傭兵團協助正規軍進行防禦作戰。
這就是著名的傭兵三大原則,工會組織就是依靠這三大原則和巨額稅收和各個國家的上層保持著良好的關係。
《傭兵協防條例》就是針對三大原則的第三條做出的具體規定。條例規定,任何一個傭兵團都有一個母體城市,也就是傭兵團總部所在地,這座城市也就是傭兵團必須要協防的城市。當這座城市發生大規模騒亂,遭到土匪團夥或者是敵**隊攻擊的時候,城市軍方的最高指揮官可以根據戰場需要,臨時征調城市內的傭兵團協助防禦。
如果一個傭兵團執行任務當中進入某一座正在遭受敵人攻擊的城市,城市最高指揮官也有權臨時征調這支傭兵團幫助防禦。
當然,因為傭兵並不是正規軍,他們的協防是有限度的。第一,傭兵團隻是負責防禦,可以拒絕參與進攻性行動。第二,當傭兵團中存在敵對國家成員的時候,這些成員可以以個人名義參戰,也可以拒絕參戰。第三,當傭兵團傷亡過半,團內非本國成員可以選擇離開。第四,當城內正規軍隊傷亡慘重,戰鬥力明顯低於傭兵團的時候,傭兵團團長可以取代軍隊指揮官,全權負責城市防禦。第五,以傭兵團為主的防禦行動,傭兵團必須堅守陣地七天以上,七天後如果援軍還冇有到達,傭兵團可以選擇投降或者撤退。如果堅持不到七天就投降或者撤退,傭兵團成員將會以叛國罪論處。第六:如果因為傭兵團堅守陣地,城市得以保全,那麼這個傭兵團可以獲得這座城市三年稅收,其團長享有對城市進行重新命名的權利。
這些條例在休斯給的那本《傭兵守則》裡麵寫的詳詳細細,彭天揚早已了然於胸。雖然不願意參與戰爭,雖然對這個大陸的任何國家都冇有歸屬感,但是誰讓自己趕上了呢。誰讓有這樣的規定呢?更重要的是,一旦要塞被攻破,自己的損失更大。
“請問,敵人是哪個國家的?”這是必須的,因為涉及到傭兵的國籍問題。
“哪個國家都不是,是山裡的獸人部落。”戰況緊急,小隊長一個勁的催促。
既然敵人冇有國籍,那麼胖子傭兵團的所有成員都必須參與。彭天揚高舉蜘蛛戰槍:“弟兄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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