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我兒是李佑!
第一百六十一章我兒是李佑!(第3/4頁)
住彆人瞞不住我”李父高聲道。
換成彆人這般胡說,李佑早就發作了,他是這樣冇品的人麼。
但為何仍感到有點不那麼理直氣壯的無地自容?難道心裡真如父親所說存了放縱觀望、試探風向的意識?
想來想去,李佑認定這是上輩子的殘餘思想作怪。畢竟那是個不管三天、三年、三十年,隻要提一句ing格不合就能輕率離婚的年代,首先講的是個ing,而不是禮法和責任。
這自然與本時代家國天下的傳統觀念格格不入,結完婚不管老婆啥樣一般都得忍,說起來大明似乎是史上離婚率最低的朝代之一了。
“真想流言消止,你隻需大張旗鼓將劉家娘子接到府城,謠言不攻自破,但你為何不做?以你的聰明想不到麼?為父知你如今得誌,有本事去換一men更好的親事,但我依然告訴你,不能休妻另娶。”
“兒子並冇有這個打算。”
“富貴易妻是對是錯且不論,但有點想法這個事情本身就是很危險,想都不該想的,哪怕你此刻信誓旦旦說自己並無打算。我隻能說你是忘乎所以,驕狂自大,meng蔽本心了”
父親這真是往嚴重裡說,又不敢頂嘴,李佑很無語,他明明是很謹慎很註意安全的。
“自你做官,常見意態驕矜,須知要始終謹言慎行,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才好。”
“兒子受教了。”李佑口中應承說。大道理人人會講,但您老人家當年作捕頭的名聲,似乎也不是這回事罷。
訓完兒子,李父便離開了府衙,繼續差事去。
被父親教育的灰頭土臉,李推官找個機會偷偷問跟隨父親來的衙役道:“父親為何這大火氣?”
那衙役討好說:“小的胡lun說幾句,似乎老先生前段時間結了一樁人命案子,被李大人駁了回來。於是在縣衙被取笑,所以臉麵上有些掛不住。”
李佑歎道,難怪今日父親來的冇好氣。下麵的案子送到他這,都是知縣簽押、蓋知縣大印,他哪知道具體經辦的是誰。
送走父親,李佑便跟著王知府去應酬,這回是提學官駕臨府城主持院試,要不說在蘇州府做官,迎來送往的事情多。
說起提學官,俗稱學政或者學道,不乾彆的,隻管考試。
在這年頭,那可真是個一筆天堂一筆地獄的人物,讀書人的前程命運都在他手裡捏著,考秀才考舉人都得從提學官手裡過。有道是: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今年對蘇州府來說,是個考試大年,上半年四月有出秀才的院試,下半年八月有出舉人的鄉試。
提學官的正式官職名稱應當是按察使司提學副使,正四品,名義上掛在按察使司下麵,其實是獨立開展工作,巡回管理一省考試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