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關於新官三把火的議論
第一百四十三章關於新官三把火的議論(第1/4頁)
第三集
“景和七年上元夜,先祖任吳郡推官,攜內外宅登虛江縣北關城樓,飲酒觀景為樂。居高而視,指點笑談。縣中富室皆稱羨,來年重金邯鄲學步,引以為本城風尚矣。其時街道彩燈無數,與月相映,光照如白晝,河燈亦首尾相連,望之如遊龍。又有煙ua火爆此起彼伏,百藝雜耍極儘所能,男nv遊人擁擠如a,不可旋踵,隻隨勢而走,不由自主。
先祖酒酣忘形而意興大發,yin詩詞記之,題為□□□□□。至今已散佚不可考,疑似有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之語。
縣中無名生員以詩譏道:君王尚與民同休,大人卻在北城樓。美人同憑闌乾立,月照關防遍錦綢。恣意高齊下視,笑指遊人若蟻螻。(原創詩詞嚴禁穿越者抄襲)
先祖則評曰:彼輩專會濫逞口舌,隻為羨慕嫉妒恨爾,小書生本ing,雖千百年亦如是,其實恨不能取吾而代也”
——以上摘自李佑後人筆記。
過完元宵節慶,李推官回到府城。恰好趙二老爺題寫的楹聯製作完畢,掛在了他的推官廳。上聯為:法令導萬民,以律繩人;下聯為:刑罰禁**,以正誅邪。
王同知觀之道:“戾氣太甚。”
接下數日,李推官宵衣旰食,清理積案,官上任做點除舊弊的樣也是人之常情。也是這段時間正逢un節期間,案幾乎冇有,其他政務少,李推官得以專心處理積存的舊案。
其實推官廳裡的案大都是縣裡報上來需複核的,處理起來想省事真能省事的——編幾條看法批個同意即可,不過李佑多少還是勘驗了一番。
到月底時,積案為之一空,同時滯留犯人該放的放該轉的轉,正好蘇州織造局來要幾個苦役,又把黎道士等幾個判了徒刑的人犯罰到織造局做苦役。頓時府衙獄情大治,倒也博得了幾聲李青天之類的叫好。
這裡要說明一下,徒刑三年之類的刑罰並非是關大牢裡三年,國朝冇有坐牢算刑罰的說法。徒刑其實就是罰犯人作苦役去,多是鹽場、礦山之類地方,也有投邊充軍的。
這日,李佑閒坐無事,起身踱步出廳。
推官廳和府衙大堂、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相鄰而居,大部分小吏都在這個院落裡辦公。李推官出來巡視,所到之處,小吏無不噤聲垂手而立,積威之下未有敢稍有輕慢者。
此時有men上前道:“稟告推官老爺,有個從虛江來的黃老爺要拜見你。”
這黃老爺不是彆人,正是陳大人身邊的黃師爺。本來他當初打算和陳大人分手,憑著舉人功名去謀一任知縣當。畢竟他隻是受陳家長輩所托,來給官場手陳英禎當幕僚的。
上個月他看陳大人做官日漸成熟,又有可能去京師在六部升個員外郎的官職——這種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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