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頂風作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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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頂風作案(1)
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公安部發布017號通緝令。
通緝令內容如下:
“搶劫殺人犯崔寶純,男,現年二十七歲,遼寧錦縣石山人,身高1.70米左右,體態較瘦,瓜子臉,尖下刻,單眼皮,嘴略有些歪,左手缺一姆指,操東北口音,服裝經常變化,化名孫立、康學正等,從1988年1月以後,在遼寧,廣州等地多次組織匪徒劫財殺人,嗜殺成性,罪行累累,以崔寶純為首的這股匪徒,屢屢作案之後立刻逃離現場,流竄各地,望各地公安機關按此通緝令後,註意發現崔寶純等匪徒,如有線索,立即電告我部五局。”
這張紙被傳真到全國各地的公安局,被複印成無數份,被張貼在車站、碼頭、郵局、派出所門口、村頭的公告欄上。
有的地方甚至貼到了公廁的牆上。
紙張的大小不一,有的被雨水打濕了邊角,有的被風吹得卷了起來,但上麵的那張臉——瘦削的瓜子臉,單眼皮,微微歪著的嘴,在當年很多人的記憶裡留下了印子。
這張通緝令是怎麼來的,一向謹慎、從不向手下人透露自己真實身份的崔寶純是怎麼被警方查出來的?事情要從幾個月前說起。
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日,錦州石山山口案發。被崔寶純一夥搶劫,差點喪命的李彬華被石山鎮驛馬坊村的農民劉希凡用驢車送到石山醫院後,醫院報了警。
錦縣公安局刑偵股的段連武在早晨七點三十分接到石山派出所的電話,八點十分,刑偵局長陳振林帶著人趕到了現場。
李彬華在醫院裡向偵察員提供了一個最重要的線索——把他引到石山山口的人,自稱叫“康學正”,是沈陽和平區建材物資站的物價員。康學正二十六七歲,身高一米七左右,臉窄,眼睛狡黠,腰有點駝背,嘴稍有點歪,左手缺一根拇指。
左手缺一拇指。
錦州警方把這條線索錄入檔案的同時,開始排查本地及周邊地區有前科、體貌特征相符的人員。他們努力排查終於有了發現,翻出了一份1984年的舊檔案。檔案上的照片是一個年輕男人,瘦削的瓜子臉,單眼皮。資料裡寫著:崔寶純,遼寧錦縣石山鎮康屯人,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檔案末尾有一行小字備註:“左手拇指殘缺。”
辦案人員把這張舊照片跟李彬華描述的“康學正”特征放在一起比對。左手缺一拇指。嘴略有些歪。體態較瘦。年齡也對得上——崔寶純生於1960年,1988年正好二十七歲。他們又調出了崔寶純的戶籍底冊,地址寫的是:錦縣石山鎮康屯。
與此同時,廣州那邊也在行動。
從1987年底到1988年春夏之間,廣州接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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