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專利的應用場景
第140章專利的應用場景(第2/3頁)
色囚服,在庫克郡看守所上下鋪服刑了!老弟,我看你是完全不懂哎!”
利普微微愕然,“什麼意思?買個u盤而已,有這麼嚴重嗎?那頂多就是兩頁紙的草稿,還有幾串破代碼!”
“美利堅在1980年的時候,出臺過一項法案,叫《拜杜法案》。這項法案規定,聯邦政府出錢資助大學做科研,研發出來的發明,專利權屬於大學,而不歸學生或者研究員個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40章專利的應用場景(第2/2頁)
(看過生活大爆炸的寶子們應該有印象,霍華德想搞研發賺點錢的劇情裡,他的研發最終都要歸大學所有)
“法克!”
利普破口大罵:“法克美利堅!法克!!!那幫吸血的蛀蟲,他們這是踐踏公民的個人權!!”
他眼看著就要拿到兩千刀了!
羅素捏著下巴,思忖道,“這個阿米特也是個傻小子,他是在大學的公共實驗室,利用校方出資的公用超算終端跑出來的數據!”
“尤恩斯辦公室的後臺係統,恐怕早把他的登錄賬號、運算時長、甚至代碼調用峰值,全記在了審計日誌裡。”
“在法律意義上,這項成果自誕生的第一秒起,法定優先所有權百分之百屬於校方。”
“你以為私下簽個紙條,就能輕鬆買斷人家的專利?隻要這套代碼在市場上哪怕賺了一萬刀,學校的專利律師團,就會立刻向聯邦地區法院申請審前證據開示。”
“他們順著超算日誌一比對代碼特征,輕鬆就能把專利拿回來,充公到學校,買賣雙方還得背上數百萬美刀的懲罰性賠償!”
利普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比羅素更懂機工,但羅素在法律上,簡直就是用叼打他。
“法!那還不如按我說的做,咱們偷悄悄賣南區改裝廠,追溯?追個屁!他能追回來一毛錢,弗蘭克當場橫死在街頭,我利普就不姓加拉格!”
羅素瞥了他一眼,“你這是發誓嗎?分明擱這許願呢!”
“先把人叫過來!你還是不是加拉格,不要這麼輕易就認輸,好吧!”羅素打開手機看了眼時間。
五分鐘後,利普把一個身材乾癟的印度學生推了進來,對方脊背略顯佝僂,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鏡片都快有啤酒瓶的瓶底厚了。
最引人關註的是他的狀態。
阿米特眼眶深陷,顯得麵無血色,兩隻手神經質的絞在一起,整個人散發著股陰翳的氣質。
你說這是l我都信!
“阿米特,這是羅素,法學院的大佬!”利普在旁邊當氣氛組。
“羅素先生……利普說您能幫我墊付兩千五百刀?”阿米特的聲音沙啞得厲害,“隻要能保住我的學籍和學生簽證……我父母賣掉了新德裡郊區唯一的兩畝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