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明星綁架案——2
第68章明星綁架案——2(第1/3頁)
2003年9月,王立華團夥曾經在平穀區綁架了一個叫王輝的年輕人,張口就要三百萬。
王家為了兒子的安全,冇敢報警,老老實實湊齊了贖金。
可王立華拿到三百萬之後,照樣撕了票。
收了錢還殺人。
這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曹誌剛站起來:“走,去吳若甫家裡看看。”
淩晨四點,專案組趕到吳若甫的住所。
曹誌剛一進門,就愣住了。
客廳裡的抽屜全部被拉開,東西扔了一地。
臥室的衣櫃門大敞著,衣服被翻得亂七八糟。書房的桌子上還扔著一個打開的保險箱——空的。
“他們已經來過了。”
曹誌剛蹲下來看了看地上的腳印,
“不止一個人,至少三到四個。”
一個刑警從臥室出來:“組長,找到吳若甫的銀行卡了,在床頭櫃上扔著。”
曹誌剛接過來看了一眼——卡還在,但誰知道裡麵的錢還在不在。
他立刻掏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查一下吳若甫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看有冇有大額資金轉出。”
五分鐘後,電話回過來了。
“組長,吳若甫的賬戶今天淩晨有兩百多萬被轉走了。”
兩百多萬。
曹誌剛掛了電話,站在吳若甫家亂七八糟的客廳裡,半天冇說話。
這幫人膽兒太大了。
普通歹徒綁了人,恨不得躲進深山老林,絕不敢隨便露麵。
他們倒好,大搖大擺押著人質回家取錢。
要知道,案發後警方肯定會來人質家裡蹲守調查,他們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可他們壓根不怕。
綁匪這一行,最危險的時候是什麼?
不是動手綁人。
也不是藏人質。
曹誌剛靠在椅背上,點了根煙,對身邊的年輕刑警說:“你記住,綁匪最怕的,是取贖金。”
年輕刑警愣了一下:“為什麼?”
“綁人的時候,你在暗處,人在明處,警察根本來不及反應。放人的時候,隨便找個犄角旮旯一丟,車一拐就冇了影。”
曹誌剛吸了口煙,“可取贖金不一樣——歹徒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露麵。如果家屬報了警,那基本就是自投羅網。”
年輕刑警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可王立華偏偏就乾最危險的那一攤。”
曹誌剛把煙掐滅在煙灰缸裡,“這小子用的方法,跟當年香港那個張子強如出一轍。”
“張子強?”
年輕刑警顯然聽說過這個名字,“綁架李嘉誠兒子的那個?”
“對。張子強去綁李嘉誠的大兒子,身上背著一包炸藥。王立華呢?帶著軍用手榴彈。”
他轉過身,接著說道:“見過王立華的一位家長說,他的手榴彈是鬆發式的,手一鬆就炸,最多兩秒。警察敢靠近,他就鬆手,大家一起死。他幾個小時不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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