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零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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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一、新聞
一晚上接連去找了湯姆·哈根、巴斯克老先生和提利爾牧師以後,韋恩也不清楚到底有幾家發了力,反正從第二天的下午開始,仿佛裡士滿所有能買到的本地最新報紙上,都刊登了在知情人眼中似乎跟案件相關的內容。
比如說韋恩這邊已經調查了有一陣子的大教堂刺殺案,這會兒才剛剛“媒體解禁”,
過半的報紙上都出現了這個報道,不過全是第一版或者第二版上篇幅不大的小豆腐塊,內容基本都是類似“大教堂一名神職人員被襲擊重傷、罪犯當場被捕”之類的簡訊。
接著就是一部分指向性比較明顯的評論文章,諸如討論關於加強本地治安的一些舉措、聯邦郵政係統中存在的弊病和解決辦法,還有今年州議會改選的預熱文章,
剩下的有些就不太容易判斷了,有兩個篇幅較大的報道,分彆聊起了快十年前的一起莊園滅門案,還有幾年前一位州參議員財務秘書的自焚案,好像意有所指,但也看不出什麼名堂來,仿佛隻不過是記者們常見的捕風捉影陰謀論。
上邊這些玩意其實勉強還算是在“情理之中”,不過讓韋恩冇想到的是,最後在幾乎所有報紙上都大出風頭的內容,居然說的是關於自己和偵探社的事:
「足以顛覆時代的新發現!關於“指紋”的最新研究及其在案件偵破中的實際應用。」
「罪犯再也無路可逃?韋恩國家偵探社——能分辨出每一個人的辦法其實可以非常簡單。」
「10000美金!來自韋恩·康斯坦丁的懸賞:隻要你能找到任意兩個具有相同指紋的人。」
韋恩今天本來帶著一隊人,在本地特工組織的那個安全屋裡繼續尋找著新的指紋樣本,以期會有什麼新發現,
結果在返回臨時據點的馬車上,他就被傍晚報紙上的最新內容給震驚到了。
不是,
這哪來的謠言?!
一萬美金,這錢你出啊?!
懸賞消息的末尾,落的是韋恩自己的名字,看不出到底是哪家做的孽,韋恩撫著額頭把內容又瞅了一遍,猜測這可能是巴斯克老先生的手筆,
其中的用意也不算太難猜,往好了想,或許是計劃給偵探社造勢,先把“指紋幾乎不可複製”的概念植入大眾心中,為後續拿出來的線索打下伏筆。
但要是往壞了想,這冇準就是在用偵探社吸引火力了,起碼也是在暗示韋恩已經走到了他們那邊,多少有點虛張聲勢的味道。
回到臨時據點裡,琳娜接過報紙之後剛掃了兩眼,就不由自主地把她的小腰包給護住了:
“你瘋了嗎?要把這麼多錢花在這種事情上?”
韋恩也很無辜,“這個懸賞不是我讓人刊登的……不過你也可以放心,這個懸賞不會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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