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零、理由
二七零、理由(第1/3頁)
打個或許不太恰當的比方,
就比如說某人是個改名換姓了的通緝犯,逃亡到了一個遙遠而陌生的小鎮上,
然後有人察覺到了他的身份,卻冇有把這件事情告訴當地的治安官和鎮民們,而是單槍匹馬地找到了對方的家裡,還把從遠方帶過來的通緝令給私下展示了出來。
雖然也有可能是信心十足地想要賺取賞金,
但從概率上來說,更大的可能性,冇準是想要進行“脅迫”或者“交易”。
賽斯·格雷森的語速顯得稍慢,
感覺每說一句話,他都要先在腦海中先確認一遍:
“對於像我這樣城市底層家庭出身的學生而言,想要順利完成學業,費用方麵的負擔是相當沉重的。在冇有獲得資助的情況下,哪怕能夠申請到助學的貸款,完全清償它們也往往需要耗費許多年。
“我甚至不滿足申請貸款的條件。為了展現價值、換取學費,我不得不為某些有權有勢的人物做一些事情,比如說套取一些情報,又或者尋找一些證據。搜集關於你們偵探社的證據,也是我收到的指令之一。
“但是我發現,我似乎涉及到了我不該觸碰的鬥爭之中。涉及到生死問題,你們中無論哪一方溢出的怒火,都不是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可以承受的。所以我來到了這裡,並決定把它交給你。”
韋恩迅速提煉著他話語裡的中心思想,
“我無奈”、“我隻為錢”、和“我現在選擇了你們這邊”。
不過賽斯·格雷森目前隻是找到了可以用來捕風捉影的偵探社小把柄而已,
至於說得這麼嚴重嘛……
韋恩稍微尋思了一下,然後就反應過來了——之前在背後指使賽斯·格雷森的人,或許並不是衝著“偵探社”本身來的。
“為什麼?”韋恩一邊問著,一邊稍稍坐直了身體。
賽斯·格雷森依舊像是一臺正在高速運轉的電腦,卻謹慎地輸出著信息:
“我之前通過各種渠道,獲悉了你們偵探社的一些情況。坦白說,我本來已經收集了你們偵探社之前在喬治伯格意外造成住宅失火的證據,足以用“做事不管不顧”、“過度使用暴力”以及和警方勾結掩蓋消息等理由,來引導市民對你們的反感。
“但當我看到這本日記、發現你們能參與到由大教堂主導的非公開案件調查中以後,我才意識到你們可能是在為大教堂、為主教大人辦事。
“柯裡昂主教管理福吉尼亞教區多年,我不認為他已經失去了對局勢的掌控能力。而企圖對他的地位進行挑戰的人,必然也在教會內部擁有支持。相比之下,作為一名墮落者,我更願意選擇安全更有保障的一方。”
果然是因為奇怪的原因被人給盯上了啊……
“我需要一個名字。”韋恩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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