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配合
一九六、配合(第1/3頁)
審訊一直持續到了天亮的時候,
雖然因為冇有能執行“淨化”,還不能確認羅伊·斯坦普勒是否受到了非凡能力的影響,
但是關於他自己本身的計劃,已經被大衛·米爾斯給詢問得差不多了。
說白了,
就是羅伊認為巴齊尼牧師包庇了那麼多“懺悔”過的罪人,所以也應當進行“贖罪”。
不過這裡邊有一個邏輯關係很微妙:
羅伊是先“看到”了巴齊尼牧師身上的“罪業”,然後在集齊七個罪人之後,才選擇了“傲慢”,作為給巴齊尼牧師定罪的理由。
至於羅伊的計劃,則是想趁著巴齊尼牧師在休息時間無防備的時候求見,先使用非凡能力控製住他,然後再對他進行審判。
韋恩在這方麵倒是對教區牧師比較佩服,
也許教區的牧師隻會通過引經據典或者是使用話術,來寬慰普通信徒,
而不會像對待某些“特殊信徒”那樣,給予不一樣的關照。
不過隻要是在時間或者是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
教區教堂的牧師們,大多都會儘力展現出“隨時待命”的狀態,凡是信徒們到教堂裡需要向牧師懺悔或者尋求解惑的,基本上都能很快見到牧師本人。
理論上是不分冬夏、也無論晝夜的。
所以儘管羅伊對此冇有太多的預案,但隻要能確定“第七天”的時候,巴齊尼牧師不打算外出,那麼這個計劃的可行性其實就相當高——連凶手都是這麼認為的。
而案件中的“第七天”,正是教堂給信徒們布道的日子,
巴齊尼牧師哪怕臨時有事,都會儘量在布道開始之前,重新回到教堂裡。
韋恩稍微腦補了一下,
要是在信徒們做禮拜的日子裡,推開門發現牧師慘死在教堂的大廳之中,那可就是爆炸性的大新聞了,消息估計能一天之內傳遍全城,捂都捂不住的那種。
不過有兩件事情,
卻是連羅伊他自己都不理解、或者說是解釋不清的。
第一件事情,是幾起命案的案發地點過於“正點”。
在羅伊自己都不知道命案的地點可以在地圖上被神聖三角符號連起來的前提的下,說這是“巧合”,確實讓人覺得不夠有說服力。
第二件事情,則是羅伊本人非凡能力的“增強”。
按照羅伊本人的自述,他在第一次作案的時候,還是個“普通人”,然後隨著案件一天一天的“發展”,他才逐漸感受到了聖靈的“恩賜”,同時也越發堅定自己所作所為的正確性。
聽得韋恩都有點羨慕。
憑啥自己還得嗑撲棱蛾子嗑一堆亂七八糟的玩意才能漲藍條,這人動動小手就能增強非凡能力?
是西部的那些通緝犯壞得還不足以上臺麵嗎?
不過第二點,就連伊妮莎和琳娜聽了都搖頭。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