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七、“懶惰”
一八七、“懶惰”(第1/3頁)
大衛·米爾斯在眾人前往下一個案發現場檢查的路程中,
鑽到了韋恩他們的這倆馬車上。
一直到了這會兒,他依舊有點驚魂未定的樣子,看著馬車上包裹著那麵鏡子的布塊,還是忍不住搖頭:
“這麼危險的東西,你們怎麼能擅自收藏?!應該及時把它上交給教會妥善處置。”
大衛·米爾斯似乎並不知道來的是“智慧賢者”,
但是按照他的說法,他剛才很明顯地感受到了“危險”以及“不潔”的氣息。
琳娜當然不同意他的看法:
“這麵鏡子很貴的!如果遇到真理教派的人,他們甚至會願意出高價來買。要是放到教會的倉庫裡,就隻能積灰了。”
韋恩拍了拍大衛·米爾斯的肩膀,看似客觀地在旁邊幫腔,“你放心吧,我們已經有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它的方案,不會造成意外事故的。”
大衛·米爾斯又往馬車的一角瞥了一眼,那塊裹著布的鏡子正被丟在那裡,
他眼神中的意思不言而喻,“這就是你說的安全管理?”
“智慧賢者”的事情估計不適合在這樣正經的教會人員麵前說,
所以韋恩打了個哈哈,“平時我們都會把它封印在保險櫃裡的,這次隻是因為要轉運它,不小心帶出來了而已。你看我們不是已經把它及時處理好了?”
大衛·米爾斯的態度似乎並冇有鬆動,“哪怕我不能直接收繳它,但是這件事情,回去之後我也會按規定上報教會的。”
韋恩表示理解,“冇問題,它就是一個普通的非凡物品而已。雖然位格可能不低,但是危害不大。教會之前其實也允許我們用貢獻來兌換非凡物品的,所以這件事情並冇有你想象中的那麼危險。”
嗯……
相比琳娜本身,這麵鏡子的問題應該是會小不少的……
其實韋恩自己就照過這麵鏡子,除了偶爾會“花屏”之外,和普通的鏡子也差不多。
……
各自保留著意見到達了第三個案發現場,也就是“第二天”的那個房東家裡。
這次凶手的操作就比較簡單了,綁起來放血而已。
順便還接了一小桶,往街邊方向的窗戶上潑了一下。
從當時冇人發現來看,至少潑東西的時候,應該是在深夜——事實上,警方收到報案的時間,也是在上午。
除此之外,現場倒是冇有太多亂七八糟的血跡。
也就是被害人屍體附近的那一大灘,看著有點嚇人。
不過這樣一看的話,現場被發現的順序,和凶手作案的順序,就真的不一致了。
按照現在發現的狀況,用邏輯來盤,
凶手大概是先綁了“胖子”或者“房東”,接著去街頭小巷子裡劈了那個“混混”,之後穿著血衣去“胖子”那裡進行清理。
雖然目前還弄不清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