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第二十章,第三隻手
第五卷·第二十章,第三隻手(第4/15頁)
旁邊刻著“胡宗南”。真的“三十五”號扣子。第三十六顆。銅的。圓的。刻著“南滿”。背麵刻著“三十六”。旁邊刻著“阮玲玉”。真的“三十六”號扣子。第三十七顆。銅的。圓的。刻著“南滿”。背麵刻著“三十七”。旁邊刻著“韓誌遠”。真的“三十七”號扣子。第三十八顆。銅的。圓的。刻著“南滿”。背麵刻著“三十八”。旁邊刻著“阮玲玉”。真的“三十八”號扣子。第三十九顆。銅的。圓的。刻著“南滿”。背麵刻著“三十九”。旁邊刻著“韓誌遠”。真的“三十九”號扣子。三十九顆。都在他手心裡。銅的。圓的。刻著“南滿”。真的。三十九顆。都在他手裡。
“阮小姐。你手裡的十六顆。是真的。戴笠手裡那顆‘十’。是假的。毛人鳳手裡那顆‘十’。也是假的。真的‘十’。在你手裡。你贏了。”
阮玲玉的瞳孔縮了。
“你說什麼?”
“我說。三十九顆真的。都在。隻有六顆假的。在毛人鳳手裡。你贏了。”
他走了。腳步聲很輕。布鞋底踩在水泥地上。腳後跟先著地。步子邁得勻。嘴裡哼著二人轉。
阮玲玉站在門口。攥著十六顆扣子。銅的。涼的。十六顆。真的。都在她兜裡。她攥著。攥了很久。然後她把門關上了。她插上門閂。她回到臥室。坐在梳妝臺前麵。鏡子裡的臉。白的。像紙。但眼睛是亮的。她拿起筆。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三十九顆真的。都在。隻有六顆假的。在毛人鳳手裡。我贏了。”
她放下筆。看著這行字。看了很久。然後她站起來。走到窗口。窗外是上海的深夜。黑黢黢的。像一口鍋底。她看了三秒鐘。然後轉過身。走到床邊。坐下來。她低頭看自己的手。手心裡有十六顆扣子。銅的。圓的。刻著“南滿”。真的。十六顆。都在她手裡。她攥著。攥了很久。然後她笑了。嘴角往上翹。笑得很難看。但她在笑。她活著。她手裡有十六顆真的。她活著。她贏了。
三
1946年4月11日。早上六點。北平。鐵獅子胡同。張學良公館。書房。
張學良坐在書桌後麵。桌上擺著四顆扣子。一顆“十”。一顆“四”。一顆“七”。一顆“八”。四顆真的。都在他手裡。他麵前站著趙四。趙四剛從上海跑回來。渾身是汗。喘著氣。嘴唇乾裂了。像一塊乾樹皮。
“少帥。毛人鳳輸了。他手裡那六顆。都是假的。他刻的。他鍍的。他換的。假的。他做了十八年。他縮了十八年頭。他咬了十八年人。他咬到的。都是假的。他輸了。阮玲玉活著。她手裡有十六顆真的。十六顆。都在她手裡。”
“我知道。”
“韓誌遠。他手裡有三十三顆真的。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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