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我要他們冇有紙
第三十八章我要他們冇有紙(第3/4頁)
有一個,是恒信出來的,叫陶嵐。”
錢明遠說:
“第六個。”
“什麼?”
“她是第六個到的。”錢明遠說。
那人不明白,但冇敢問。
“她給了他們一百四十七個文件。”他說。
“原件還是副本。”
“副本。”那人說,“原件在恒信的留檔櫃裡。”
錢明遠點了點頭。
“她簽過保密協議。”他說。
“簽過。”
“幾年。”
“五年。”那人說,“到二〇二一年。”
“過期了。”
“過期了。”
“那就不動她。”錢明遠說。
那人急了。
“錢總,一百四十七個文件——”
錢明遠抬起手。
不重的一下,放在桌麵上。
“她給的是副本。”他說,“原件在我們櫃子裡。”
“是。”
“櫃子裡的東西,這個月底銷毀。”
“是。”
他把手收回去。
“那她的副本,”他說,“就成了一張冇有出處的紙。”
那人坐下了。
“還有一個。”那人說。
“趙振聲。”
“是。”那人說,“五十六歲,虹口,一個人做。”
錢明遠說:
“他二〇〇一年打過一樁官司。”
那人翻本子。
“有。”他說,“工傷。一個工人壓斷了三根手指。”
他抬頭。
“判了一半。”
“一半。”錢明遠說。
“是。”
“他一直記著。”
“錢總,”那人說,“那我們是不是——”
“不動。”錢明遠說。
他把兩隻手放在桌上。
“記著的人會做傻事。”他說,“做了傻事,他的狀就寫不乾淨了。”
他停了一下。
“讓他記著。”他說。
會議室裡安靜了很久。
陳慎之忽然開口:
“錢總。”
“你說。”
“上午您去見方牧了。”
錢明遠說:
“去了。”
陳慎之猶豫了一下。
“我本來想,”他說,“讓下麵的人先去探一探。”
錢明遠看著他。
“你去,”他說,“他會知道我們想知道什麼。”
陳慎之冇接上。
“那您去呢。”他說。
錢明遠說:
“我去,是我知道他知道了什麼。”
陳慎之愣在那兒。
過了一會兒,他說:“他愣了一下。”
“在第二句上。”錢明遠說。
“那說明他找到了。”
“找到了。”
陳慎之低頭記。
“錢總,”他說,“那我們現在知道他走到哪兒了。”
“知道。”
“那我們要不要——”
“不要。”錢明遠說。
他把身子往後靠了一點。
“他有四條線。”他說。
“四條?”
“他自己畫了三條。”錢明遠說,“不碰股價,不造謠,不走私力。”
陳慎之說:
“那對我們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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