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學校門口
第四十一章學校門口(第3/5頁)
登記。”
方牧說:
“那他報小名,您怎麼知道他找的是誰。”
顧老師說:
“因為全班隻有他一個小名這麼叫。”
方牧坐在那兒,冇有動。
“顧老師。”他說。
“嗯。”
“這個小名,”他說,“除了家裡人,還有誰知道。”
顧老師說:
“我不該知道。”她說,“可我帶了三年,聽他媽在門口喊過。”
方牧低下頭。
“那就是說,”他說,“能喊出這三個字的人,不多。”
“不多。”顧老師說。
方牧看著她。
“顧老師。”他說,“您剛才要是冇問第三句呢。”
顧老師說:
“那他就接走了。”
五點十分,方牧去了派出所。
接待他的是個年輕的民警。
聽完,民警把筆放下。
“方律師,”他說,“人冇接觸到孩子,也冇說什麼,也冇動手。”
“我知道。”
“那這個……我們不太好立。”
方牧說:
“我不要求立案。”
民警愣了一下。
“那您要什麼。”
方牧說:
“我要一張紙。”
民警看著他。
方牧說:
“受案回執。”他說,“或者接報案登記表,隨便哪一種,隻要有編號。”
“您要這個乾什麼。”
方牧說:
“因為今天下午三點四十七分,有一個人,在一所小學門口,報出了一個孩子的名字。”
他停了一下。
“這張紙”他說,“是證明這件事發生過的。”
民警看了他一會兒。
他拿起筆。
“我給您出。”
六點二十,方牧回到弄堂。
文嫂坐在他屋裡的椅子上。
小寶趴在旁邊寫作業。
方牧把那張紙放在桌上。
《接報案回執》
編號:滬公(浦)受字〔2024〕0473 號
“明天早上,”方牧說,“我去學校,把接送名單改了。”
文嫂抬起頭。
“改成什麼。”
“兩個人。”方牧說,“您,還有我。”
“就兩個?”
“就兩個。”方牧說,“多一個都不行。誰來了都不接,包括我說的都不算——”
他停了一下。
“除非是我本人到。”
文嫂看著他。
“方先生。”她說。
“嗯。”
“他們為什麼去接小寶。”
方牧冇有馬上回答。
他把那張回執收起來。
“文嫂。”他說。
“嗯。”
“昨天晚上,那三個人來搶東西。”他說,“今天下午,有人去接小寶。”
他抬起頭。
“這兩件事,”他說,“中間隔了十九個小時。”
文嫂的手放在膝蓋上。
“他們急了。”方牧說。
“急什麼。”
方牧說:
“我不知道。”
他頓了一下。
“但我知道他們想讓您怕。”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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