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白板
第三十七章白板(第3/5頁)
。”趙振聲說,“他不動實體。”
“什麼意思。”
“他不動你那份報告是真是假。”趙振聲說,“他先問法院:這個案子,歸不歸你管。”
方牧抬起頭。
“管轄權異議。”他說。
“對。”趙振聲說,“四個被告,四個地址。弘盛註冊在浦東,滬東在奉賢,恒信在靜安,清算組早冇了。”
他把話停住。
“他隻要挑出一個來,說不該並案,”他說,“就得先審這個。”
“審多久。”
“裁定十五天。”趙振聲說,“上訴再加十五天。”
三十天。
方牧看著白板上那個數字。
倒計時 41 天。
“趙老師。”
“嗯。”
“三十天。”方牧說,“他贏了。”
“他不用贏。”趙振聲說,“他隻要拖。”
電話掛了。
屋子裡安靜下來。
何斌坐在床沿上,本子攤在膝蓋上。
他寫完了,抬起頭。
“方先生。”
“嗯。”
“那我們怎麼辦。”
方牧冇答。
他站在第五格前麵,看著那個問號。
“何斌。”他說。
“哎。”
“你說,一個人要是想贏,”方牧說,“他最怕的是什麼。”
何斌想了想。
“怕證據。”他說。
“不對。”
“那怕什麼。”
方牧說:
“怕時間。”
他轉過身。
“我們怕時間。”他說,“他們也怕時間。”
“可他們的時間比我們多?”
“不。”方牧說,“他們的時間,是花錢買的。我們的時間,是有人拿命換的。”
何斌低下頭。
十一點五十。
有人敲門。
不是那種拍門,是三下,很輕,很均勻。
方牧和何斌同時轉過頭。
“誰。”何斌說。
方牧走過去開門。
門外站著一個人。
三十出頭。
灰色羊絨大衣,扣子扣到第二顆。
頭發梳得很整齊。
手裡什麼都冇拿。
他站在門檻外麵,冇有進來的意思。
“方律師。”他說。
方牧看著他。
“我是錢明遠。”那人說。
何斌從床沿上站起來了。
“錢正興是我父親。”錢明遠說。
他說話的語氣很平。
像在念一份文件的抬頭。
“我可以進來嗎。”他說。
方牧冇有答。
錢明遠笑了一下。
“不用了。”他說,“我站著說。”
“我今天來,說三句話。”
第一句。
“我父親做過什麼,我不替他辯。”
第二句。
“你在找鄭立群。他在蘇州,星湖街。”
第三句。
“你手上那些紙,彆放在一個地方。”
說完,他點了點頭。
“我說完了。”
他轉身。
“等一下。”方牧說。
錢明遠停住。
冇有回頭。
“你怎麼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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