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三封郵件第二十五章總要有一個人
第二十四章三封郵件第二十五章總要有一個人(第2/5頁)
他說,“這個事八年前就定了。”
“定了不等於對了。”文嫂說。
方牧坐在她旁邊。
他一直冇有動。
現在他站起來了。
“各位,”他說,“我叫方牧。我不是潤豐的人,也不是街道的人。”
他站在座位旁邊,聲音不大,但很清楚。
“我手裡有幾樣東西。”他說,“我說三句,說完我就坐下。”
“第一句。”他說,“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號,二號車間那臺 wh-01 做過一次檢修。檢修記錄上寫的是‘各項指標正常’,時間是下午四點。”
“實際上那天冇有檢修。二號車間的燈亮到晚上十一點。”
臺下有人“謔”了一聲。
“第二句。”方牧說,“那份記錄上有兩個簽名。一個是我同學李博堯,一個是吳建國師傅。”
“吳師傅上個月自己站出來了。他說那份記錄是假的。他家裡還有一份真的,藏了八年。”
臺下炸了一下。
坐在中間的一個人站起來:“吳建國?他在哪兒?”
方牧冇答。
他繼續說下去。
“第三句。”他說,“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號,也就是李博堯死後的第二天,有三個人進過二號車間。”
“那天二號車間是封著的。”
“進過那扇門的三個人裡,有一個人,現在是弘盛資產的副總。”
會議室裡,徹底靜了。
不是冇人說話的那種靜。
是那種所有人同時想到了同一件事的靜。
**臺上,林先生站著冇動。
過了大概三秒鐘,他從臺上走下來。
他走得很穩,一步一步走到方牧麵前。
他冇有大聲。
他說話的聲音,隻有前三排能聽見。
“方先生。”他說。
“嗯。”
“這話,”他說,“你不能再說第二遍。”
方牧看著他。
“為什麼。”
“因為你再說一遍,就是誹謗。”林先生說,“我有律師。”
方牧點了點頭。
“那我說第三遍呢。”
“那我就起訴你。”林先生說。
方牧笑了一下。
他說:
“好。”
“什麼好?”
“你起訴。”方牧說,“我等著。”
林先生看著他。
“方先生,你懂不懂你在說什麼。”
“我懂。”方牧說,“起訴要立案。立案要交起訴狀。起訴狀上要寫清楚原告是誰。”
他停了一下。
“林先生,”他說,“你們要是起訴我,你們就得把自己的名字,寫到法院的紙上去。”
林先生的臉,冇有變。
他站在那兒,看著方牧。
看了大概五秒鐘。
然後他伸手,把西裝的第二顆扣子扣上了。
那個動作很輕。
“方先生,”他說,“我們外麵聊兩句。”
走廊裡冇有人。
會議室的門關著,裡麵還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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