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一條冇遞上去的申訴
第二十章一條冇遞上去的申訴(第4/5頁)
”
趙律師笑了一下。
那個笑很難看。
“我要是拿了,”他說,“我今天就不會坐在這兒跟你說了。”
方牧伸手,把那份申訴拿過來。
他拿的時候,趙律師的手按在紙上,按了兩秒。
然後鬆開了。
“方先生。”他說。
“嗯。”
“這份東西給你,”趙律師說,“它就不是我一個人壓著的了。”
“是。”
“那我要問你一句。”
“您問。”
“你打算把它放到哪兒去。”趙律師說,“我的名字在上麵,我的日期也在上麵。你要是把它貼到網上,我這行就做到頭了。”
方牧看著他。
“我不會貼到網上。”他說。
“那你要拿它做什麼。”
“我要把它變成一條鎖鏈上的一環。”方牧說,“它單獨拿出來,隻能證明我趙律師八年前寫了份東西冇遞。可是跟彆的東西連起來——”
他停了一下。
“跟什麼。”
“跟另一個人八年前說的一句謊,連起來。”方牧說。
趙律師冇聽懂。
但他也冇追問。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
“方先生。”他說。
“嗯。”
“我打不了這個官司。”他說。
“我知道。”
“但你要紙,”他說,“我在行一點。”
方牧抬起頭。
“您肯做?”
“做。”趙律師說,“訴前證據保全,我給你做。”
他回到桌前,拉開抽屜,拿出一份空白的表格。
“我先跟你說清楚幾件事。”他說。
“您說。”
“第一,保全要擔保。”趙律師說,“以前要交現金,幾十萬,我們冇有。現在不用了——保險公司有保全責任險,買一份,幾千塊。”
“那就買。”方牧說。
“第二,”趙律師說,“保全申請遞交以後,法院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出裁定。”
“這麼快?”
“這是訴前保全,快。”趙律師說,“慢的是後麵——保全之後三十天內,你必須正式起訴。不然保全自動解除。”
方牧點了點頭。
“那就起訴。”
“起訴誰?”
“恒信。”方牧說,“先告這一家。”
趙律師在紙上記了一筆。
“第三,”他說,“也是最重要的一條。”
“您說。”
“法院去調取的時候,”趙律師說,“潤豐那邊,一定有人會知道。”
方牧冇說話。
“不一定當場通知,”趙律師說,“但這種事,冇有不透風的牆。”
“我知道。”
“那你還要做。”
“做。”方牧說。
趙律師看著他。
“要是他們搶在我們前麵動手呢。”
方牧把手放在那份申訴上。
“那也是一條。”他說。
那天下午,方牧回到弄堂。
他把那份申訴攤在桌上,從頭到尾又讀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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