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趙律師的領帶
第十九章趙律師的領帶(第1/4頁)
趙律師的辦公室在虹口,一棟八十年代的老樓,三層。
樓道裡貼著瓷磚,瓷磚縫是黑的。樓梯扶手的漆掉了一半。
方牧上到三樓,看見一扇木門,門上釘著一塊銅牌:滬申律師事務所。
他推門進去。
前臺冇有人。隻有一張桌子,一臺老式飲水機。
“有人嗎。”
裡頭傳來一聲:“進來。”
辦公室不大,十來平。
兩張桌子,一排書架,書架頂上摞著一摞摞的卷宗,用牛皮紙繩捆著。
靠窗那張桌子後麵坐著一個人。
五十六七歲,頭發花白,穿一件灰色的毛衣,袖口起了球。
“趙律師?”
“是。”那個人站起來,“你就是方牧?”
“是。”
趙律師伸手跟他握了一下。
他的手很乾,很涼。
“坐。”
方牧把包放在桌上,一樣一樣往外拿。
吳師傅那份真的檢修記錄。
博堯抄的那張賬。
兩本冊子的對照照片。
恒信報告的複印件。
那張擬處置清單。
最後,他拿出一張紙。
是那盤錄音帶的文字記錄。
何斌手抄的。
末尾有他的簽名和日期。
趙律師冇有馬上看。
他先問了一句:
“原件呢。”
“在我這兒。”方牧說,“帶子我不能給您。”
“為什麼。”
“因為它是孤本。”方牧說,“它一旦離開我的手,往後就說不清了。”
趙律師看了他一眼。
然後他低下頭,開始看。
他看了四十分鐘。
中間冇有問一句話。
看到兩本冊子對照照片的時候,他停了大概半分鐘。
把兩張照片拿起來。
對著窗外的光看了看。
看到恒信報告第十七頁的時候,他拿出計算器,按了幾下。
看到那張清單最後一行的時候,他把紙放下,摘了眼鏡,用袖子擦了擦。
四十分鐘以後,他把眼鏡戴回去。
“你想打什麼官司。”他說。
方牧看著他。
“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不知道能打什麼。”方牧說,“我想先知道,能不能打。”
趙律師把眼鏡摘下來,放在桌上。
“那我告訴你。”他說。
“您說。”
“第一條。”趙律師說,“工傷認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單位三十天內申請;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者近親屬一年內申請。”
“一年。”
“一年。”趙律師說,“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號,到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九號。過期八年。”
方牧冇說話。
“第二條。”趙律師說,“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那天起算。也過了。”
“第三條呢。”
“第三條,”趙律師說,“是刑事。這個事當年定性是生產安全事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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