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恒信評估
第十六章恒信評估(第4/5頁)
“這個人是誰。”何斌問。
“不知道。”
“你不查查?”
“查。”方牧說,“但不是現在。”
他把手機放下,在本子上寫了一行。
陶嵐。恒信。複核。無異議。
寫完,他在這一行的前麵畫了一個方框。
那是他記名字的方式——畫了框的,是要去見的。
“何斌。”
“哎。”
“我要見兩個人。”
“哪兩個。”
“一個是律師。”方牧說,“打官司的門,得有人幫我們推開。”
“還有一個呢。”
方牧把那張簽章頁推過去,手指點在“複核人”那三個字上。
“簽這個字的人。”
何斌愣了一下。
“為什麼。”
“因為‘無異議’這三個字,”方牧說,“不是隨便寫的。”
“什麼意思。”
“一份評估報告,評估師做,複核人看。”方牧說,“複核人簽了‘無異議’,就等於他替這份報告背書。往後這份報告出了事,他是第一個要負責的人。”
何斌看著那三個字。
“那她為什麼簽。”
“我不知道。”方牧說,“我要去問她。”
“她會說實話嗎。”
“不知道。”
方牧把報告收起來。
“但我要是見到她,”他說,“我第一句話不問這個。”
“那問什麼。”
“我問她,”方牧說,“二〇一六年三月八號,她去冇去過潤豐。”
何斌冇聽懂。
“三月八號?”
“報告上寫著,勘察日期是二〇一六年三月八號。”方牧說,“我要問她那天她進冇進二號車間。”
何斌的腦子轉了一下。
然後他明白了。
“你是說,”他說,“她根本冇去?”
“我不知道。”方牧說,“但那一天二號車間是封著的。”
“你怎麼知道。”
方牧拿起桌上那一摞老周登記簿的複印件,翻到二〇一六年三月。
他找到了那一頁,推過去。
三月八日。晴。二號車間封條未動。整日無人。
何斌盯著這一行字。
“報告上寫著評估師當天在現場勘察。”他說,“可門是封的。”
“是。”
“那這就不是算錯了。”何斌說,“這是編的。”
方牧冇說話。
他把登記簿的複印件收回來,壓在報告上麵。
兩份紙疊在一起。
一份印著 92%,一份寫著“封條未動”。
那天晚上,何斌走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了。
走到樓下他又跑上來,敲了兩下門。
“方先生。”
“怎麼了。”
“我剛才在電梯裡想了一路。”何斌說,“那個九十二,和那個封條,中間隻隔了十天。”
“是。”
“二月二十九號評估基準日,三月八號勘察。”何斌說,“中間隔了八天。”
“是。”
“可廠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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