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一個不留,全部坑殺!
第三十二章一個不留,全部坑殺!(第1/2頁)
入夜,
趙鳴令人找來張伯奮,問道:「範瓊手下那些人怎麼處理的?」
張伯奮道:「範瓊的副將趙萬,說他願意歸降,但有一個條件......」
趙鳴擺擺手,隻吐出一個字,「斬!」
張伯奮愣了下,抱拳道:「遵旨!」
張伯奮剛走到門口準備傳令,趙鳴從身後叫住:「那個趙萬提了一個什麼條件?」
張伯奮回道:「他想親眼見見陛下。他說……他說他不敢相信,那個……」
張伯奮猶豫了,冇敢往下說。
趙鳴冷笑道:「那個被他們從禦座上拖下來的窩囊廢,能殺了範瓊?」
張伯奮低下頭:「臣失言。」
趙鳴道:「那三千降卒,張樞密準備如何處理?」
張伯奮道:「樞密的意思是仔細甄彆,該招降的招降,該遣散的遣散.......」
趙鳴麵無表情:「傳朕的口諭,這些人趁國家危亡之際,打家劫舍,無惡不作,都沾了宋人的血,一個不留,全部坑殺!」
聞言,張伯奮心中大撼。
坑殺降卒在戰國秦漢常見,到宋代已被視為暴行。
官家此舉,等於拋棄了宋代士大夫奉為圭臬的「仁政」理念,回到了最原始的戰爭邏輯。
要麼為我所用,要麼斬草除根。
見官家麵沉似水,冇有絲毫讓步的餘地,張伯奮深吸一口氣,抱拳道:「臣遵旨!」
......
翌日一早,
張叔夜帶著剿滅範瓊部後的戰利品清單。
各式刀槍三千三百餘件,甲胄三千餘副,戰馬八百八十匹,馱馬一百五十匹。
糧草粟米麥豆合計兩千三百石,乾肉鹹魚兩千餘斤,鹽三百斤,另有酒八十壇。
三千三百件兵器,配上甲胄和馬匹,上萬箭矢,足夠再裝備一直三千人的精銳部隊。
金銀財寶那一頁寫得最密。
金錠二百三十兩,銀錠三千四百兩,銅錢一萬二千貫。
金首飾三十六件,銀首飾一百二十件,玉器四十餘件。
還有名家字畫二十三幅。
張叔夜在旁邊特彆註了一行小字:「其中米芾三幅,李公麟兩幅,餘者款識不清。」
趙鳴的目光在「米芾」兩個字上停了停。
他前世在博物館見過米芾的真跡,隔著玻璃櫃,燈光昏暗,什麼也看不清。
現在有人告訴他,三幅米芾的真跡就在他手裡,裝在木箱裡,跟那些金鐲子銀釵混在一起。
趙鳴繼續翻著清單,到最後一頁時,目光停住了。
「王善,原為方臘部下裨將。宣和三年,方臘兵敗被擒,王善率殘部遁入伏牛山,落草為寇。後,範瓊率兵剿匪,將其擒獲,囚於營中,每日鞭打拷問,逼問藏銀所在,已曆三月。王善遍體鱗傷,十指儘斷,猶不肯吐露分毫。降卒言,此人武藝高強,性剛烈,在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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