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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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點四十一分。
沈默的消息來了。不是文字,是一張截圖。
工商登記信息。青雲縣住建局規劃科科長,許長明,五十三歲。
截圖下麵跟了一行字:“這個人在住建局乾了十九年。青雲縣近十年所有工程用地審批,都過他的手。”
秦牧把截圖放大看了一遍。
許長明。規劃科科長。
秦牧盯著屏幕上的工商截圖。
沈維民從柳河鎮回縣城,第一個見的人不是親兄弟沈維康,不是白手套方和平。他去見了住建局管審批的。
他在柳河鎮撲了空,發現勢頭不對,第一反應竟然不是去礦場填窟窿。他去找了另一條線。
這條線跟礦場無關,跟鑫源達勞務公司無關。
跟土地有關。
青雲縣近十年的工程用地審批,全在這位五十三歲的老科長手裡攥著。
秦牧手指在屏幕上敲擊,發給沈默:“查查許長明跟沈維康之間有冇有直接聯係。”
消息發出去不到一分鐘,手機震了。
沈默的回複乾脆利落:“還在深挖。不過有個現成的料——許長明的獨生子在京州上班,就職於一家建築設計公司。這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是沈維康。”
老子在縣城管審批,兒子在京州拿高薪。
很老套。但這套異地輸血的把戲,簡單粗暴且管用。這幫人連換個花樣的心思都省了,光明正大得讓人想發笑。
查到這一步,剩下的東西不需要擺在臺麵上了。所謂的審批流程,不過是給利益輸送披的一層皮。
秦牧把手機放下,想了一下整個鏈條。
沈維康在京州。沈維民是他派到青雲縣來處理事情的人。方和平是礦場這邊的利益節點。許長明是土地審批這邊的利益節點。鑫源達勞務公司是中間的殼。
陳遠航立案查的是鑫源達。這條線能牽出沈維民和礦場工傷的問題。
但土地審批這條線,陳遠航那個案號暫時夠不到。
秦牧給陳遠航發了一條消息,把許長明的信息和沈維民見他的照片一起發了過去。
“這個人可能跟鑫源達案子有關聯。沈維民今天上午剛見過他。”
陳遠航的回複在三分鐘後到。
“收到。我讓人查一下許長明跟鑫源達之間有冇有資金往來。如果有,可以並案。”
能不能並案,得看證據。但至少陳遠航那邊有了方向。
秦牧站起來走到窗前。
院子裡安靜。秦小棠買魚去了還冇回來。秦母在裡屋不知道在乾什麼。
十一點零三分。
趙鐵柱的消息。
“秦哥,方和平的翠嶺礦場那邊有動靜。”
秦牧拿起手機。
“什麼動靜。”
“我安排的人說,十點半左右來了一輛貨車,進了礦場大院。不是拉礦石的,是一輛廂式貨車。車停在辦公樓後麵,有人在往車上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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