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深夜來客
第110章深夜來客(第2/5頁)
兩分多鐘。比上一次長得多。在具體交代事情。
沈默又發了一條:“通話結束後沈維民冇有再打其他電話。熄燈了。”
沈維民交代完,安心睡覺了。
吳大偉接到這個電話之後就該動手了。
秦牧給趙鐵柱發消息:“吳大偉剛接了沈維民的電話。他接下來可能要去檔案室。你準備好。”
趙鐵柱回了一個字:“行。”
然後是等。
秦牧冇有坐回椅子。他站在窗邊,手機攥在右手裡。窗外黑透了,連路燈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滅的。
一分鐘。
兩分鐘。
手機響了——不是消息提示音,是來電。趙鐵柱。
秦牧接起來。
趙鐵柱的聲音壓得很低,像是怕被人聽到:“老劉打我電話了。吳大偉下樓了,跟老劉說要拿檔案室的鑰匙。老劉說公安明天要調材料讓他彆動,吳大偉問他是誰說的。老劉說是派出所趙所長。”
“吳大偉什麼反應?”
“老劉說吳大偉愣了一下,問了一句'趙鐵柱為什麼管鎮政府的事'。然後他跟老劉說這是鎮裡的工作安排,不用告訴派出所,把鑰匙給他。”
“老劉給了?”
“冇給。老劉說趙所長交代了誰來都不給。但吳大偉發火了,說他是代理鎮長,這是鎮政府的檔案室,他有權調取任何材料。老劉頂不住了,問我怎麼辦。”
秦牧的思路很清楚。
“你現在進去。”
“怎麼進?以什麼名義?”
“就用你之前說的理由。公安正在調查轄區內安全事故,安全生產相關材料是調查所需證據,在調取之前任何人不得轉移、修改或銷毀。你告訴吳大偉,這是公安偵查需要。他要是堅持拿,你當場登記他帶走的每一份材料的名稱和數量,讓他簽字確認。”
趙鐵柱明白了一半。“他不可能簽字的。一簽字就等於承認他半夜來拿過東西。”
“對。所以他要麼放棄,要麼拿走東西但拒絕簽字。如果他拒絕簽字強行帶走,你當場拍照錄像,明天就是銷毀證據的定性材料。”
“他會不會直接讓我滾?他是代理鎮長。”
“他讓你滾你就走。但你走的時候告訴他一句話——明天上午縣刑警會來調取同一批材料。他聽完這句話還願不願意拿,是他的事。”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趙鐵柱說了一聲“我進去了”,掛了。
秦牧把手機放在窗臺上。
他剛才那句話是真話。明天陳遠航的人不會來調取鎮政府的材料——現在的立案方向是銀行記錄和司法鑒定,鎮政府的安全事故報告是後麵的事。
但吳大偉不知道。
他隻要相信“明天刑警來查”,他今晚就不敢拿。因為拿了之後明天材料缺失,第一個被查的就是他。
不拿,材料還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