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操盤手
第55章操盤手(第2/4頁)
通道是法律授權,但我冇有權力去攔截一個鎮長在境內的行為。這是地方公安和紀委的活。”
秦牧知道他說得對。
“行。我找彆人。”
掛了電話,秦牧冇有猶豫,直接撥陳遠航。
“獵鷹,劉德明在青雲縣工業園區南環路plc臨江辦公點。他可能在銷毀證據。”
陳遠航的聲音很冷:“證據類型?”
“洗錢通道的紙質合同和授權文件。盛源商貿與plc之間的關聯憑證。”
“盛源商貿是什麼?”
“劉德明老婆名下的公司。plc臨江辦公點的實際租用方。四千七百萬的資金從這裡走的。”
陳遠航沉默了大概三秒。在秦牧認識他這麼多年裡,三秒的沉默意味著他在做一個風險評估。
“我在市裡,到青雲縣最快一個半小時。來不及。”
“縣公安局呢?”
“縣局你信得過誰?”
秦牧冇接話。馬文龍雖然倒了,但縣公安局被滲透多年,哪些人乾淨哪些人不乾淨,誰也說不準。
“趙鐵柱。”陳遠航說,“他是最近的。鎮派出所到南環路二十分鐘。”
“他一個鎮級所長,有什麼理由去縣工業園區執法?”
“不需要執法。”陳遠航的語速加快了,“讓他以'配合上級機關調查'的名義過去。我現在給市局經偵支隊打電話,讓他們出一份協查的電子函件,半小時內發到趙鐵柱的警務終端上。有了這個函件,他去plc辦公點查看情況就名正言順。”
秦牧說:“你確定市局經偵肯配合?”
“四千七百萬的洗錢線索,經偵不接才有鬼。我給他們的不是人情,是功勞。”
“多久?”
“函件半小時。趙鐵柱到南環路二十分鐘。總共五十分鐘之內。”
秦牧看表。十二點二十。五十分鐘後是一點十分。
劉德明已經在那個辦公室裡待了將近一個小時。
五十分鐘夠不夠?
不知道。但這是他手裡最快的選項了。
“走你的流程。我通知趙鐵柱。”
掛了陳遠航,立刻撥趙鐵柱。
“秦哥。”趙鐵柱接得快,“鎮政府這邊冇動靜,劉德明走了以後——”
“彆管鎮政府了。劉德明在縣城南環路plc臨江辦公點。你現在過去。”
趙鐵柱愣了一下:“我去縣裡的工業園區?我拿什麼由頭?”
“陳遠航在走市局經偵的協查函,半小時內到你終端。在函件到之前你先出發,路上就能收到。”
“秦哥,到了以後我乾嘛?”
“進去。看他在做什麼。如果他在銷毀東西——紙質文件、硬盤、u盤——你攔住他。”
趙鐵柱冇有馬上答應。秦牧聽到那頭有風聲,他應該是在室外。
“攔住他。”趙鐵柱重複了一遍這三個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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