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天理不容
第351章:天理不容(第1/3頁)
安州**縣區,發生一起派出所乾警聯合村裡打壓群眾的事件。
事件經過是這麼回事:在安州某些縣區,所有鄉鎮的村民要開任何證明,都必須到村裡先開證明,哪怕是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都必須先到村裡開證明,村裡不開?派出所就不開。
根據部裡和省廳的規定:這本來是拿著身份證、有合理合法理由去,就能開的,結果,村裡和派出所聯合起來…
村裡的村乾部又啥都不懂,膽子又挺大,基本上可著自己心情來,可以說在村裡橫行霸道。
安州市某縣某村,就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村裡一個名牌大學生李明,畢業後考入了省廳,在政審時,需要鄉裡派出所提供證明,因為體製內政審,網上在線開的證明冇用,必須派出所實地開。
派出所以需要村裡證明為由,堅決不給開;即使李明已經出示了合法的政審材料和戶口本、身份證,派出所仍然要村裡給證明。
但村裡要李明家裡給一筆“讚助款”,家裡拿不出來,也不想給這筆無緣無故的讚助款。
便和村裡進行了爭吵,於是村裡就故意壓著、不給開。
更可氣的是,哪怕省廳人事部門直接打電話給派出所,派出所仍然回複:我們過幾天開好後,直接寄給貴單位,但不可能當場開。
總之,就是油鹽不進。
但政審又有時間限製,組織部門需要在規定的時間集體收齊所有政審材料,不可能隻等某一個人,於是便給李明施壓,讓他儘快交過來。
李明無奈,就去求村裡,並且東拚西湊湊了讚助費,想交過去。
但村裡眼看著拿捏住了李明家裡,也知道這會算是徹底得罪李明了,這要是讓他進入了體製?以後不得找麻煩啊?
於是,死活不開。
李明萬般無奈,在網上辦了一張假證明。
這下好了,村裡和派出所都盯著這件事,得知情況後,村裡立刻報警,派出所直接抓人。
於是,李明被帶走。
這下,李明父母徹底怒了,拿著刀跑到村委會,把一直在背後鬨事的村書記和村會計砍成重傷。
並且拉著液化氣罐子到派出所,這把承辦的所長和教導員嚇得不行。
這件事徹底鬨大。
事情報到網上,結合最近江南省的執法教育整頓活動,迅速掀起了一波浪潮。
王晨看到這份材料,立刻送到了李省長跟前。
李省長越看越氣,“這怎麼回事?相關記錄的開辦,隻要有合法的手續,就必須開,為什麼還需要村裡的證明?部裡冇有這些規定,省裡的細則也冇有這些規定!他們是怎麼敢胡亂加程序的?”
“在基層,有些人就是欺負老百姓不懂,覺得老百姓老實,所以東一榔頭西一榔頭,說白了,這些人把手中一丁點權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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