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版權鎖死產業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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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版權鎖死產業根基
好聲音火了之後,麻煩也跟著來了。
頭一個找上門的,是漢中的一個縣令。他派人送來一封信,說漢中也有百姓想辦“好聲音”,問蕭川能不能把“賽製、規則、評委標準”打包賣給他們。
蕭川看完信,把信拍在案上:“來了。”
劉禪湊過來:“什麼來了?”
“抄作業的來了。”蕭川說,“我上輩子乾這行的時候,最怕的不是冇人看,是有人抄。節目火了,第二天滿大街都是山寨版。你辦個好聲音,他辦個壞聲音;你搞導師製,他搞評委製;你唱孤勇者,他唱孤勇者二。到最後,觀眾分不清誰是正版,誰是盜版,一窩蜂全跑了。”
劉禪皺眉:“那怎麼辦?”
“立規矩。”蕭川說,“從今天起,凡是要用好聲音的賽製、規則、舞臺設計、節目名稱的,都得跟咱買。買的就是——”
他想了想,找了個詞:“版權。”
“版權?”劉禪一臉茫然。
“就是這東西是咱發明的,彆人要用,得掏錢。”蕭川說,“不掏錢就用,那就是偷。偷東西,在蜀地是什麼罪?”
劉禪懂了:“杖二十,關三天。”
“那不就結了。”蕭川笑了,“咱把規矩立好,誰抄就告誰。”
說乾就乾。蕭川當天下午就寫了一份《蜀地文娛版權試行條例》,洋洋灑灑寫了三十條,從節目名稱到賽製規則,從舞臺布景到背景音樂,一樣一樣列得清清楚楚。
寫完之後,他把條例拿給諸葛亮看。
諸葛亮翻了兩頁,眉頭微皺:“蕭公子,這條例寫得倒是周全,可有一條——你寫的‘獨家授權’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好聲音的賽製和規則,隻有咱們一家能用。彆人想用,得跟咱們買授權。買一年的,一年之內可以用;買一個月的,一個月之後就不能用了。”
“那要是不買呢?”
“不買就用,那就是侵權。”蕭川說,“侵權就按條例罰。罰多少,我都寫好了——第一次罰十貫,第二次罰五十貫,第三次直接封店。”
諸葛亮合上條例,看了蕭川半晌:“你這套東西,是從哪兒學來的?”
“祖傳手藝。”蕭川麵不改色,“吃飯的本事。”
諸葛亮搖了搖頭,笑了。他把條例放下,說了句意味深長的話:“蕭公子,你這條例,不隻是為了防人抄。你是想用規矩,把整個蜀地的文娛市場,攥在自己手裡。”
蕭川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軍師,您看出來了?”
“看出來了。”諸葛亮搖著扇子,“不過,這步棋走得漂亮。與其讓彆人亂來,不如自己定規矩。規矩定了,市場就穩了;市場穩了,民心就順了。”
蕭川衝他拱了拱手:“軍師過獎。”
諸葛亮擺了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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