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碰瓷
第11章碰瓷(第3/3頁)
想到掉小珍珠。”
也彆以後了,現在虞晚眼眶就掉起小珍珠了,都怪這個淚失禁體質,虞晚想認真吵架,對麵都會覺得她在撒嬌。
“哎哎,彆哭彆哭,是我錯了,我嘴賤不會好好說話,我這次出車給你帶了好東西,我帶你去看看好不好。”
梁亦安手忙腳亂的一陣好哄。
男人的劣性根都一樣,熱衷於招貓逗狗,把女友惹哭,然後又巴巴湊過去哄。
賤皮子一個。
虞晚深知狗男人的脾性,不想如了他的意,又氣得要死。
她都盤算好待會要去買什麼了,結果梁亦安突然回來絆住了她的腳,她可不敢跟男人說她要下鄉的事。
交往這三個月,梁亦安就提過不下三次,要拜訪她爸媽,定下婚事了。
在虞晚看來,這太早了,三個月還不夠了解彼此,至少要談個兩三年才行,而且她才十八歲!
在她的觀念裡法定結婚年齡,永遠是後世的二十歲,十八歲還是個學生的年紀。
但現在的婚姻法,女方18歲就能結婚了,而且很多人都是相親認識,當場定下,第二天就結婚。
像虞晚這樣,談了兩三個月的早該商量婚事了。
誰說七八十年代思想保守的,要虞晚說現在可比後世開放多了,認識兩天的陌生人都敢上床睡覺。
想想就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