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不申報,真有問題,該罰款罰款吧
第282章不申報,真有問題,該罰款罰款吧(第1/3頁)
關於那個大罐子的審批手續,幾個月來,周開飛斷斷續續都在琢磨,也查了不少法規條文。
最後定下來的辦法,是不進行申報。
開艙的時候,艙內是常溫常壓,冇有外接的真空機組,也冇有製冷設備。從任何外部檢查的角度看,它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不鏽鋼材質的密閉倉庫,用來存放怕潮的物料或工具。
不管哪個部門來查,他都可以一口咬定,這就是個簡簡單單的倉庫,冇有任何特種設備目錄裡定義的風險。
閉艙運行的時候,由於內部極低溫,空氣會冷凝固化,自然形成高真空狀態,存在負壓。但這部分風險,在設計冗餘上已經做了考慮。
殼體承壓按1.5個大氣壓設計,實測能到1.6,結構突然向內崩塌的風險極低。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發生結構崩塌,後果也主要是艙內設備和原料的損毀。運行期間,艙內絕無人員,不存在任何即時的、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風險。
至於環保、安全評價這些,隻要不涉及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的物料進出,一個“倉庫”的定性,能繞開大部分麻煩的專項評審。
真到了瞞不住、被人揪住小辮子、非要較真的時候,那就打官司吧。
打那種扯皮的口水官司,對方很難證明這個“倉庫”在特定時間段內超越了倉庫的範疇,他也可以咬死隻是“內部做了一些保溫隔熱試驗”。
最壞的結果,也就是定個性,罰一筆款,幾十萬頂天了。
這個代價,和他如果老老實實去申報要麵臨的局麵相比,輕得多。
如果去申報,他得向各個部門說明這個設備的“用途”。可這個用途,根本冇法用現有的任何行業類彆去定義和說明。
它不是標準的“深冷設備”,也不是單純的“真空罐”,更不是“壓力容器”或“反應釜”。
現有的法規和審批流程裡,冇有哪個條目能框住他要做的事。
一旦試圖去說明,就會引來無數的問題、調研、專家論證,以及無窮無儘的、想要“弄清楚你到底在搞什麼”的關註。
而“說不清楚”,恰恰是最大的麻煩。
周開飛站在核心區門口,最後看了一眼那個已經投入運行的銀灰色龐然大物。
就讓它安安靜靜地做個“倉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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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周開飛去唐曉雨辦公室,說了立式艙正式投產的事。
“現在算是產能爬坡,順利的話,這半年時間,總產能可以按原來的兩倍作為上限來規劃。”
唐曉雨聽完,長長地舒出一口氣,“太好了。”
她的語氣是實實在在的鬆快,“江城的客戶,天天都有電話,變著花樣催。原來定的每個月十五萬片工業刀片的量,根本不夠分,排期都擠到下個季度去了,這還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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