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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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不信邪
助理拉上了窗簾,打開幻燈片。
底下整整齊齊的坐著兩排:梁詩雅、郭詠欣、陳嘉珊、何鍵,以及新請來的兩個專家。
幻燈片開始播放:《銀行入帳憑證》、《大額資金到帳告知函》、《專款使用承諾書》、《款項撥付計劃》————
全是文字性的資料,林林總總七八份。每一份中都有代表金額的數字:$,15000000.
每一個零,仿佛都是一根針,刺進所有人的眼睛裡。
沉默了好久,梁詩雅接過遙控器,打開了《資金告知函》。其中明確寫到資金來源:
一千萬來自於張宗憲,即《撤銷手稿委托協議》的代理費。
除了約定的六千萬,張宗憲額外支付了一成的服務費,並承擔百分之二十的稅費。
等於這一千萬美金,林思成再不用納任何的稅。
剩下的五百萬是邦翰司支付的賠償金:林思成同意庭外和解,但要求邦翰司登報聲明,並需在林思成起訴郎慶祥與金玉珍時做證。
同樣的,邦翰司多支付了一成的服務費,並主動完稅。
對於這一點,梁詩雅並冇有異議,包括這兩家另立名目,變相的幫林思成湊了個整數,她同樣不覺得奇怪:
林思成幫他們省了好幾億,這點錢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包括邦翰司主動和解,賠償五百萬美元這一點,梁詩雅更不意外:如果林思成堅持起訴,邦翰司隻會被罰的更多,搞不好就得上億。
到那時候,邦翰司丟的人更大,影響會更惡劣。
現在主動和解,少賠了好多不說,甚至會給收藏界和消費者一種「有錯敢認」、「知錯就改」的良好印象。
梁詩雅不理解的是林思成的做法:如果你的目的是為了錢,那就應該堅持起訴拍賣方,而不是委托人。
因為委托人並冇有「明知、應知披露」的義務,欺詐銷售的罪名安不到他頭上,就算官司輸了,他也不需要給林思成賠一分錢。
頂多,就是讓他的這份手稿拍不出去。
一時琢磨不出頭緒,梁詩雅並不糾結,按了暫停鍵。
「coco,mary,向執行委員會彙報吧!」
兩人對視了一眼:現在好像也隻能彙報了。
她們確實是來扯後腿使絆子的,但搗亂的前提是必須合理。
哪怕隻是維持表麵的合理,你也必須得有站得住腳的理由,說得過去的借口,而不是蠻不講理的耍賴。
但說實話,林思成這次賺的這個一千五百萬,他們真的找不出任何不合規的理由和借口。
看兩人皺著眉頭,梁詩雅故作輕鬆:「不用擔心,準入資金兩千萬,他至少還差五百萬。換算成人民幣,那就是三千多萬。而時間還不到十天————」
「即便林思成能做到,但這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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