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仿作
第197章仿作(第5/7頁)
,一直火到現在。
一是他的影視作品很多,每年都有好幾部,二是老婆是天後,所以話題基本就冇斷過。
更巧的是,還都是太湖奇石?
但彆說,在林思成個人看來,王主持人這塊,比李明星那塊,應該要更奇一些。
至少不像網友說的:李明星的那塊,扔鹹菜缸裡,菜都嫌硌的慌……
暗暗轉念,林思成抬頭看了看主持人:“王小姐入手時,是準備用來投資的?”
女人頓了頓,點了一下頭。
“是不是在飯桌上認識的行家,因為仰慕王小姐,所以半買半送,低價撿的漏?”
女人一怔,眼中流露出幾絲訝異,好像在問:你怎麼知道?
林思成暗暗一歎:其實,人騙的不是她。這位王小姐應該隻是坐陪,自個上趕著上了一當。
這一招叫滾盤珠。聽起來很複雜,其實很簡單,參考轟動全球的金縷玉衣案:
設局的人身份是真的,甚至可能是某協會的領導,也可能是文玩收藏協會的成員。更有可能,是某文博機構的負責人。
被設局的,估計是某位行長,甚至行長也清楚這是局,但欣然赴約,並心甘情原的上當……
所以,像王小姐這種明星,純粹是願者上鉤。坐個陪而已,非要貪心:一看就這麼塊怪石頭,竟然值好幾千萬,甚至能抵押到銀行貸款?
私下再一問,專家竟然才賣她一百萬,甚至幾十萬……至多就是多陪專家玩兩天,撿大漏了!
再一打聽,咦,這東西,買的人竟然不少,要麼是大名鼎鼎的老板,要麼就是家喻戶曉的名人。確實一塊值好幾千萬。
然後,心甘情原,樂滋滋的掏腰包。專家給什麼交易合同,她就簽什麼合同。讓她陪幾天,她就陪幾天,壓根不帶半點猶豫的……所以,賠錢不說,還得賠那個,這不是自找著上當是什麼?
冇錯,確實賣過上千萬,買的人也確實是大老板和名人,但人家玩的是金融局:
我今年公司賺了五千萬,四千萬買樽太湖奇石。明年向銀行貸款的時候,拿這東西抵押,至少也能貸四千萬的六七成,也就是兩千多萬。
等後年公司破產,這樽石頭就是四千萬的固定資產。哪怕法拍會上拍四百塊都冇人要,但清算時,這東西最少也是兩千多萬的抵押物。
當然,不一定就是奇石,也可能是爛樹樁子刻的根雕,或是不知名的古董花瓶,更或是自個編的金鏤玉衣……
所以,李明星根本不像網友說的,比郭靖還傻,這麼明顯的當都上。人不要太聰明:欠十幾億幾十億的爛賬,他不這麼玩,三輩子都還不清。
可惜,離婚太早,負麵新聞太多,珠子冇滾出盤,砸自個手裡了。
對麵的王小姐,倒是確實有那麼一點兒像。
但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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