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77:我靠趕獵抓魚,一人養三家

第一卷第587章不是會開槍,就能成為職業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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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587章不是會開槍,就能成為職業獵人(第2/3頁)

上。

等於是將兩頭野獸全都給打得稀巴爛。

李東眾人麵麵相覷,一名民兵小心翼翼地說道:“楊楓同誌,看到野獸難道還不應該馬上開槍嗎?”

“不是不該開槍,而是要有章法地打,像你們這種亂打一氣,就算看到老虎也得被你們打成破布頭子。”

楊楓無奈地歎了口氣,快步走了過去。

十個人,人手一支五六半自動步槍,隻要手指不間斷,半自動步槍能被他們用成全自動步槍。

近百發子彈好似彈雨一般從遠處襲來。

試問還能剩下啥東西?

經過一番檢查,楊楓搖了搖頭。

熊膽算是廢了,熊皮也被打得千瘡百孔。

剪吧剪吧做個坎肩還差不多。

可要說拿出去賣,或者當成戰利品上交給場領導,人家非得氣死不可。

“同誌們,大家過來。”

都已經這樣了,楊楓即使說再多也冇用,索性將錯就錯。

招呼眾人過來,向他們講解看到這類野獸應該集中火力打腦袋。

擊中野獸以後,這頭野獸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大家也不要馬上過去,呈扇麵的方式遠遠包圍這頭野獸,耐心等待幾分鐘。

如果十分鐘後野獸還冇有動靜,大夥才能慢慢地靠近。

當然,要是覺得不放心,可以靠近了朝野獸的腦袋上補一槍。

包括黑瞎子,熊瞎子,狼,野豬在內,無數種野獸有著大量相同的習慣。

欺軟怕硬,報複心極強,懂得裝死引誘獵人過來。

最後一刻與獵人同歸於儘。

“臥槽!這是野獸啊還是成了精的妖精?咋這麼狡猾呢?”

“我倒是聽過黑瞎子裝死,這熊瞎子,野豬,狼也會裝死?”

“冇想到打獵還有這麼多的規矩,真是一項比一項要命。”

十名民兵又一次被獵人的經驗所震懾。

原以為打獵不是啥複雜的事情。

會用槍,長眼睛就行。

現在看來,一樣冇有考慮到,就有可能葬身山裡一命嗚呼。

聽楊楓的意思。

這頭熊瞎子已經失去了賣出大價錢的能力。

原來不是會開槍,就能成為職業獵人。

楊楓認真道:“這種習慣不隻集中在食肉的猛獸身上,一些食草的野獸也是如此,這麼跟你們說吧,咱們山裡有一種特彆值錢的食草動物叫作林麝,身上帶著價值不菲的麝香,如果你一槍冇有打死林麝,它倒是不會裝死,它會瘋狂地撕咬著自己破壞身上的麝香。”

“換句話說,有些野獸臨死前要拉個墊背的,有些野獸寧可自殘,也絕對不會讓獵人得到自己身上值錢的東西,這就是大山的殘酷,想在山裡吃這碗飯,不但進山的時候要小心再小心,碰到野獸更要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

想到幾個月前,自己帶著何大驢進山去找林麝,當時也是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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