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77:我靠趕獵抓魚,一人養三家

第一卷第449章楊楓的第三個迷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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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449章楊楓的第三個迷弟(第1/3頁)

傻兄弟經常去楊楓家串門。

楊家的幾個女人中,能跟何大驢玩在一塊的隻有楊楓的閨女丫丫。

一大一小經常一塊看小人書。

其中有一套正巧是水滸傳裡,武鬆打虎的篇章。

楊楓不為所動道:“大夥先彆著急,要是先把這頭老虎打死了,狼群肯定會和咱們拚命。”

“拚就拚唄,難道咱們還怕它們不成?”

王躍進躍躍欲試地晃著手中的半自動步槍,一臉不屑道:“群狼再厲害,還能厲害過咱們槍裡的子彈?來一頭我打一頭,來一對我打一雙。”

“援朝,你不是說你槍法也挺牛嗎?一會咱們哥們配合,把這群狼全都乾掉。”

蔡援朝沉思了一會,說道:“楊楓,你是覺得咱們應該先打狼群,而不是猛虎?”

“不是覺得,就應該這麼打。”

張權端著槍瞄準狼群的方向,一字一句道:“小蔡,你不經常進山,不了解這些野獸的習性換在平常,狼群聽到槍響,吃了點虧,肯定會夾著尾巴跑,但是現在就算隻剩下最後一頭了,這些家夥也不會輕易放棄已經到了嘴邊的食物。”

楊楓,張權和何老蔫心裡都有一本賬。

正如張權說的。

換作春天,夏天或者是秋天。

狼群不會和持有武器的人類死磕,可到了食物短缺的冬天,很多情況都會發生變化。

如果狼群不能及時地得到食物。

即使冇有死在獵人之手,也會死在其他野獸的嘴裡。

這頭老虎身上的肉,能讓狼群吃上十天半個月。

另外,此地發生的戰鬥異常血腥。

用不了多久,其他猛獸也會聞著味兒圍過來。

狼群落荒而走,接下來遭遇的很可能是其他野獸的襲擊。

冬季的大山對野獸來說不是家園。

而是弱肉強食的競技場。

楊楓目不轉睛地觀察著前方的戰鬥,說道:“都按張叔說的,瞄準狼群給我往死裡打,誰也不能先傷老虎。”

說起來簡單,但不是誰都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如果先打老虎,等於從狼嘴裡奪食。

狼群會不顧一切地往這邊衝。

要是留著老虎,狼群就會有所顧慮。

拚儘全力和人類拚命,老虎忽然發難抄了後路。

前後夾擊,狼群必死無疑。

眾人說話之際,血腥的戰鬥還在繼續進行當中。

老虎的利爪,獠牙,尾巴全都成了要命的武器。

二十多頭狼損失大半。

狼王不為所動,通過聲音下達連續作戰的命令。

一頭狼試圖偷襲老虎,衝著老虎的肚子咬了過去。

可惜,動作終歸是慢了一步。

老虎奮起一躍,一步咬住了這頭狼的脖子,硬生生將狼按在雪地。

虎爪前伸。

頃刻間,就將狼的肚子撕裂。

鮮血流了一地。

楊楓不失時機地下令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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