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二十六章投名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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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你就可以離開。”
“如果到時還有解不開的疑點,估計會要你再逗留四十八小時。”
臨近黃昏,朱署長看著唐若雪彬彬有禮開口:“希望唐總能夠理解。”
幾個負責記錄和錄像的探員,也把口供放在唐若雪麵前,讓她確認之後簽名。
“麻煩朱署長了,我理解你們的工作,不過也希望你儘管調查清楚,還我清白。”
此刻的唐若雪已經冷靜了下來,目光平和盯著朱署長出聲:
“對了,還有林思媛那個女人,你們要派人死死盯著。”
“她是我海島分行的負責人,有一定的資金權限,臟錢行徑就是她誣陷我的。”
“不,應該說就是她用自己權限做的,然後為了逃脫罪行扣到我頭上。”
“你們要盯著她,免得她跑了,或者把海島分行的錢轉走了。”
她一邊簽字,一邊提醒朱署長:“你們千萬不要被她報案人身份迷惑。”
林思媛如果跑路或躲起來,很多事情就掰扯不清了。
事情一旦無法對質,唐若雪難免要多呆幾天。
聽到唐若雪的話,朱署長義正辭嚴:“唐總放心,我們有分寸。”
“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壞人,這是我們的宗旨。”
隨後他對著一個製服女子手指一揮:
“陶夏花,送唐總去收押所。”